Re: [新聞] 林俊傑遭女粉控冷暴力 首發聲明「有證據就檢舉」已刪文
用婚姻來分 也是大有問題
現在通姦除罪化
婚姻中外遇本來就沒有刑責了
頂多就是離婚 結束婚姻關係 跟求償
那婚姻中有數個砲友 或騙砲
跟沒結婚 有數個砲友 或騙砲 本質上有啥差別
更不用說通姦除罪 跟女權的一堆論述
本來就不應該用婚姻 綁架性行為自由
你只需要對婚姻負責
就是離婚 賠償 或贍養費等等
結婚的意義 也是你得經營這段婚姻關係而已 跟經營公司一樣
所以回到最先命題
李是砲友之一
你就不應該奢望他會為妳改變 8+9類似的社會案件太多了
現在能做的 就只有教好女兒 以後不要被沖昏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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