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核四建廠二千八百卅八億 臺電盼速認列損失
「官員說,臺電建廠二千八百卅八億,沒有處理就還是資產」
第一次這麼希望這句話是記者瞎編 而不是官員講的
2838億的大型裝置藝術
台電的超高級資產
如果改裝成核能教育館 一次參觀100元
只要有28.38億人次的觀光人數就可以打平
以台北故宮每年75萬人次來評估
過了3784年就可以開始獲利
好政府 會做事 台灣更有力
※ 引述《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國時報
: 2.記者署名:王玉樹
: 3.完整新聞標題:核四建廠二千八百卅八億 臺電盼速認列損失
: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1219000382-260118
: 5.完整新聞內文:110-12-19
: 核四重啟公投未過後,當初建廠二千八百卅八億費用如何處理將成焦點。臺電內部希望能趁公投定案後盡速解決,不過經濟部表示,會先讓核四繼續資產維護,透過再利用,把資產極大化再說。據了解,目前內部有規畫「電費分年攤提」、「擬訂核四資產特別條例」、「發行特別公債」等至少三種方案,要如何處理,還須政策決定。
: 針對公投後核四處理方式,經濟部表示,會督導臺電朝價值極大化方向,與地方溝通,進行轉型再利用規畫。官員說,臺電建廠二千八百卅八億,沒有處理就還是資產,不會變成負債,臺電可先繼續讓核四做資產維護,每年成本不高,等之後再決定處理方式。
: 但是臺電內部對於「繼續資產維護」並不認同,依據IFRS國際會計準則,當資產確定已無價值時,應一次予以認列處理,因此,這筆錢沒有理由繼續讓臺電揹著。且每年留那麼多人力維護核四廠,無疑持續浪費,增加成本,應盡快認列為相關損失,不要再拖。
: 臺電先前與經濟部討論過幾個核四資產處理方案,包括「電費分年攤提」、「核四資產特別條例」、「發行特別公債」等,不過各有難度,至今尚未擬定確定採用方法。
: 如果採電費分年攤提,扣掉資產設備出售與活化,剩下的金額打入損失。依規畫可分廿、廿五、卅年等不同年限,依此估算,每度電價分別要漲零點零五八、零點零四七與零點零三九元,每戶平均一年會多付一百五十六到二百廿八元。因事涉電價調漲,官方與臺電都很忌諱。
: 倘若訂定《核四資產特別條例》,讓土地不用返還原有地主,然後在原址改建新的火力或再生能源電廠,未來發電的收益,專款專用拿去打平負債,就不用反映在電價上,但是時程恐拉長到數十年。
: 至於,發行特別公債洽特定對象去承接損失,也是一種解套方式,不過找誰或哪個單位來接有難度,還需研究。
: 對於經濟部傾向把核四資產極大化,減少未來認列損失,有電廠人士表示,相關設備能利用的不多,加上這次公投把核四講得很不堪,會更加沒有賣相,增加回收困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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