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群組傳大頭照「就是他專殺鐵路員工」! 台鐵列車長互嗆判免賠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廢文權威)時間4年前 (2021/12/11 22:40), 4年前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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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群組傳大頭照「就是他專殺鐵路員工」! 台鐵列車長互嗆判免賠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 規 Ettoday 記者莊智勝/台北報導 台鐵一名蔡姓列車長,不滿另名汪姓列車長查票時不分一般民眾或台鐵員工,均一視同仁 驗票、要求補票,蔡因此擷取汪男大頭貼,並轉傳到台鐵500人的LINE群組,稱「就是他 專殺鐵路員工」、「內鬥內行」等語。汪獲悉後火大提告個資與肖像權遭侵害,並求償; 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汪男大頭照屬公開頭像,蔡並未醜化變造、或濫用,因此認為求償無 據,判決汪男敗訴,蔡男免賠。 判決書指出,汪男擔任台鐵台北運務段隻列車長,工作內容包括對旅客進行例行性查驗票 ,即使是台鐵員工,若於非執行勤務時搭乘台鐵對號列車,仍須購票,如經列車長查驗, 可依規定要求補票。 汪男107年4月下旬突於成員500人之台鐵LINE群組中發現自己照片遭另名蔡姓列車長張貼 ,個資也被對方公開,並以文字寫下「OO車班汪OO,就是他專殺鐵路員工」、「內鬥內行 (不分高低)、外鬥外行」等語。汪男認為,他執行查票勤務時根本未仔細區分乘客身分, 認為蔡男指謫他查驗票針對台鐵員工說法與事實不符,使他執行勤務的公正性受到質疑, 對名譽造成損害,因此火大提告蔡侵害個資與肖像權,請求賠償。 高院法官審酌,蔡男在貼出汪男照片及上述該段文字後,下方仍接續留言,「有這樣的事 ?」「是不是同一人?」等語,足見蔡僅是詢問群組成員有無聽過相關情事,文字內容未 涉及事實陳述或意見表達,亦無貶抑、詆毀汪男名譽。且蔡男在群組中傳送訊息前,已在 PTT發文,針對台鐵員工不按規定購票、只持識別證搭車造成從業人員值勤困擾之陋習進 行討論,故認為蔡男傳訊用意是提醒群組內其他台鐵員工應依規定乘車,此舉並未侵害汪 男名譽。 另一方面,雖然截圖上有汪男之大頭照及個資,但大頭照屬公開資料,且台鐵員工之姓名 、職級、職稱及職務經歷等資料,台鐵已向內部人員公開揭露,汪何時通過台鐵高員特考 ,也是政府公開資料,並不具隱密性,自無侵害汪男之隱私權,汪就此請求蔡應負侵權行 為損害賠償責任,應屬無據,判處蔡男免賠。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reurl.cc/ARV1Qd 6.備註: 法官好可憐 還要為這種鳥事寫判決 https://www.lawsnote.com/judgement/61ae2686dbee39890f153e3a?t=338759986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26.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9233635.A.46B.html

12/11 22:41, 4年前 , 1F
不要懷疑改革的決心
12/11 22:41, 1F

12/11 22:41, 4年前 , 2F
陳歐柏專殺合法用路人
12/11 22:41, 2F

12/11 22:42, 4年前 , 3F
樓上很想體驗法院之旅?
12/11 22:42, 3F

12/11 22:43, 4年前 , 4F
告錯調了吧
12/11 22:43, 4F

12/11 22:45, 4年前 , 5F
107年...那兩個列車長應該早就下站了吧
12/11 22:45, 5F
便當局隱藏菜單「北旺南粥」... ※ 編輯: martin110287 (223.138.126.124 臺灣), 12/11/2021 22:47:50

12/11 23:52, 4年前 , 6F
只要打上問號就無罪,恐龍法官真棒
12/11 23:52, 6F

12/12 00:42, 4年前 , 7F
告錯了 告這兩條當然不會成立
12/12 00:42, 7F
文章代碼(AID): #1XjBXZHh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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