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秉樞承認一時衝動打人 宣稱「高嘉瑜也有還手」
這人是讀法律的 難怪會說出這種話來為自己辯護.....
台灣法官看到兩人互打
會說:
「我不在意你們兩人 是誰先動手的
想要贏得我的判決 被打就只能乖乖忍著 事後再提告
被打的一旦回手 那法律上就是互毆 我只會勸你們和解
或讓你們兩人都有罪 不會給任何一方勝利」
如果是刺殺案
法官會說:
「你反過來殺掉想殺你的人 就是防衛過當 殺人罪 要坐牢的
除非你被殺死 我才會認定你是受害者 讓兇手賠償你家屬」
這不是開玩笑
我是認真的
看過好多新聞 台灣法律界的思想真的如此
所以一個讀法律的家暴者
才會說出這種話 來為自己辯解
他是真心的認為 這樣說是有正當性的
因為他讀台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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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101.5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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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對 但你這段話 證明這國家的法律不正常阿
因為別國一定是 主要看誰先侵害他人
而非用傷勢輕重 作主要判斷依據
※ 編輯: yoyoflag (182.234.101.54 臺灣), 12/01/2021 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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