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活剁貓尾」光頭男交保後失聯 生前私訊曝:所有人逼我走絕路已回收
※ 引述《EBVirus (洨洨積極哥)》之銘言:
: 「活剁貓尾」光頭男交保後失聯 生前私訊曝:所有人逼我走絕路
: 邵柏虎也說,吳男有主動跟他聯繫,「他(吳男)說所有人都在逼我走向絕路,
: 房東要他搬出去,但他說絕對不會去自殺,因為想看到警方將幕後主謀逮捕,
: 還有介紹粗工工作,讓他能自理生活跟持續就醫」。
殺生有沒有罪 罪至不至死 法律不見得是好法 幫好人 也可能是惡法 幫壞人
但是無論法律 道德 都是以人為最優先服務對象
不會有法律是為了螞蟻 而判人死刑的
貓狗 只是個人喜好 我是農家子弟 也養過雞鴨牛羊豬貓狗
貓狗本會為了貓狗 逼人走向絕路 虐不虐只是個人觀感 小貓也會玩弄虐殺蟑螂老鼠
結果自己喜歡的物種虐自己不喜歡的物種 覺得有趣好玩?
然後自己同族的物種虐自己喜歡的物種 卻說成變態人渣? 噁心雙標 以自己喜好為準?
如果以這些瘋子的同樣標準/邏輯
農家子弟也應該要為了雞鴨牛羊豬 逼死這些為了自己喜好而殺生餵貓狗的變態人渣才對
死了個人啊 是人啊!! 要多冷血的無恥變態人渣 才能為了貓狗 逼死人類-.-
我就有在全聯買過黏鼠板 虐殺過老鼠 還有殺蟲劑 虐殺害蟲
網路影片甚至找得到更變態的急凍殺蟲劑
耶穌說過 你們當中誰是沒罪的,誰就可以用石頭扔他!!
人不可能沒犯過錯 但是任何人都不該為了你個人的喜好而死 因為人人平等!
要扯其他雞鴨牛羊豬貓狗也要跟人一樣的 就自己去豬圈吃肥肥 上電宰廠自裁!!
結論 看到現在的台灣是非不分 輕重不分 人畜不分 從上到下 逐利虛名 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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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I7OVbGb.gif

我們貓狗本就算餓死了! 死在外面~
也不會像那些變態 人渣 殺人犯一樣 去傷害動物!!
ㄟ~ 雞腿飯 真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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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3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8279926.A.F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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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參雜個人喜好等因素 這是千百年來 做人的常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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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類的時候 不是說生命平等? 自己的喜好物種殺生了 卻說生命不平等?
雙標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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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狗本來就是料理之一 自己沒常識 不google 只以個人喜好 勾結立委立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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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不虐是你個人的觀感 你個人的喜好 貓狗本就是搞不清楚 想以個人喜好逼大家接受
雞屁股是怎麼來的? 就是剁下來的 不會因為你不喜歡吃雞屁股 剁雞屁股就變成虐殺
也不會因為你喜歡吃雞屁股 所以剁雞屁股 就變成不是虐殺 那是同樣一件事情!!
同樣一件事 卻因為個人喜好而雙重標準? 那跟貓狗本有甚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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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世價值 是人>其他動物 至於其他動物怎麼排名 普世價值是保育類>氾濫類(貓狗)
難怪貓狗殺保育類動物時 貓狗本每個都裝沒看到 無恥啊~ 可悲的台灣 扭曲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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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不看 只看自己喜好? 你跟貓狗本一個樣啊
虐不虐 會比殺不殺嚴重? 吃不吃 會比死不死重要? 呼應了我的結論 輕重不分啊!!
死就是死 殺就是殺 怎麼殺 怎麼虐 那是你個人觀感 醫學科學上 就是殺死了!!
※ 編輯: Alertme (1.171.132.25 臺灣), 11/30/2021 22: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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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你無法反駁的道理啦!
※ 編輯: Alertme (1.171.132.25 臺灣), 11/30/2021 22: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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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連最重要的自由 其前提 也是以不影響他人為優先條件
所以人人平等 人沒有資格以個人喜好 去影響他人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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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的意思 你喜歡雞的話 你就會變成你口中的"人渣"
新聞標題 "養雞場連環殺人犯" "雞排店屠夫" "自助餐瘋狂殺人犯" "菜市場人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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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你不但要殺吃雞排的 連他已經吃素多年的老爸老母 都不能放過@@
替你豎起大拇指 你啊~ 真像貓狗本 不過你敢說出自己的想法
不是自稱愛護動物 卻吃牛排豬排羊肉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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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講 希特勒當年很可能就是因為愛狗成痴 才屠殺猶太人的 不虧是狗本的祖先
※ 編輯: Alertme (1.171.132.25 臺灣), 11/30/2021 23: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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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一天 有一個雞本 為了雞屁股被剁 而你卻不吃雞屁股 拿一把刀捅死你的時候
你就知道 你們其實是同樣的人 為了自己的喜好 不在乎其他人類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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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個人喜好 政治立場 來決定誰該死? 誰該活?
你就像超人裡面的反派 薩德將軍一樣 超人他爸 就問他這同一句話~
你的心態 真像貓狗本 一樣扭曲-.-
照你的標準 遲早有一天 你在全聯買黏鼠板的時候 會被旁邊的鼠本一刀捅死
因為以你的同樣標準 你也是你口中全部該死的人!
※ 編輯: Alertme (1.171.132.25 臺灣), 11/30/2021 23: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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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死前就說自己是被逼走絕路的
他不是因為國家社會的公共議題 而被千夫所指
他是被貓狗本的個人喜好而逼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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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雙標病啊 我文章有提啊 你就是沒看文章 才會在這丟臉啊~
※ 編輯: Alertme (1.171.132.25 臺灣), 12/01/2021 0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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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養來幹嘛 跟XX拿OO來幹嘛 有啥關聯?
邏輯很差喔你啊~ 我買一本書 不能拿來墊桌腳?
又是一個以自己的喜好來決定是非 以自己的喜好來決定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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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樂? 幾千年前的濠梁之辯 莊子跟惠施就打臉你了 丟臉啊 不讀書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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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剁雞屁股比較尊重 還是啃雞翅比較尊重啦 我只知道醫學科學上 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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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下地獄的時候 我再專程去看你怎麼跟地藏王菩薩辯說 虐殺才算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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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說是照我的邏輯 我只是用貓狗本的同樣標準/邏輯 來斗轉星移 讓你們自己打自己~
※ 編輯: Alertme (114.36.141.192 臺灣), 12/01/2021 00: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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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買黏鼠板 是為了吃老鼠嗎? 你打臉自己 閉嘴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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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人=貓狗的錯誤價值觀貓狗本 只有貓狗本才會有這種詭異的思維
人>動物 是常識 保育類>氾濫類 是常識 不在乎科學 只在乎自己喜好的自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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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跟惠施的濠梁之辯 打臉你 打了幾千年了 你的臉皮真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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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很在乎逼死老鼠的話 你肯定會去大賣場刺殺買黏鼠板的路人 警察!! 注意此人!!
※ 編輯: Alertme (114.44.89.251 臺灣), 12/01/2021 12: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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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死之前 都會說出仇人名字 他都說是被逼死的 你新聞沒看 有既定立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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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問你 人=人 平等是不是常識?
人>動物 是不是人類的常識? 自己種族>其他種族 是不是各種種族的常識?
會講 貓狗>=人 的這種 才是自以為是的腦殘思維 你會為了貓狗殺人嗎? 貓狗本會喔!!
以上這些 不是我說常識就是常識 而是常識被正常人"我"講出來
你們無法反駁常識 會痛恨我 是因為我把常識講出來 而這個常識牴觸你們的喜好!!
只要把貓狗換成石頭 你們心中的恨意 就會瞬間消失 這就是最好的證明了XD
因為你們在乎的 根本不是我說的對不對 有沒有道理 而是你們的私人喜好-.- 見破!!
※ 編輯: Alertme (1.171.132.156 臺灣), 12/01/2021 18: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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