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一診斷有精神疾病者一律判刑並處死!
※
贊成啊
精神科基本上算是無效醫療
一堆病人吃了藥其實頂多控制一下
效果已經沒有很好了
一堆病人還不吃藥
老實說啦
台灣精神病根本一堆雙標仔
跟屁精和重機騎士差不多
老實說你去看這些族群
根本有一部分也是重疊
想不到反對的理由
引述《freebug (Freebug)》之銘言:
: 從不久前的鐵路殺警案、王秉華事件
: 到超商店員被挖眼事件
: 今天又發生持刀刺死店員的案子
: 像這樣有什麼躁鬱症還什麼思覺失調症的
: 為何法律不明確規定:一旦被醫生診斷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
: 必須無條件接受判刑並立即處死
: 台灣社會就是「太自由(其實根本是放縱)」
: 導致養虎為患
: 才會有一堆人情緒控制不了亂殺人
: 所以到底為何不直接把全國患有精神疾病的人
: 通通抓去給斃了?
: 神經病犯案不應該享有特權待遇
: 反而要加重刑責才是
: 他媽的 幹!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7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1.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7498732.A.CDC.html
噓
11/21 20:52,
4年前
, 1F
11/21 20:52, 1F
→
11/21 20:52,
4年前
, 2F
11/21 20:52, 2F
→
11/21 21:00,
4年前
, 3F
11/21 21:00, 3F
噓
11/21 21:21,
4年前
, 4F
11/21 21:21,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