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想嚇女駕駛!男朝車門轟4槍 冤喊沒殺人:有30發沒擊出
※ 引述《cj4385283 (Linhi)》之銘言:
: 好奇問一下
: 這個開四槍沒死人判9年
: https://reurl.cc/jgo7jM
: 這個酒駕撞死判5年
: https://reurl.cc/MkVvxL
: 這個看起來判3年半
: https://reurl.cc/zWE8ja
: 這個9年半
: https://reurl.cc/ZjvO3a
: 這個5年4個月
: https://reurl.cc/MkVv5L
: 這看起來比較重大概13年
: 刑罰謀殺10年以上、死刑、無期
: 啊以後如果要殺人就開個車,喝個酒
: 是不是很有搞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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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看一下法條
持鎗 最輕五年以上
持鎗犯罪 七年以上
殺人十年以上
所以判九年算滿輕的,不重。
酒駕修太重的話,
像苟拉斯這種有台灣價值的優秀人才就沒辦法教化了,這樣子很不方便,所以酒駕就是小事而已。
這是藍綠共識,因為人都有同理心嘛,身為一個官員,喝酒應酬是很常見的事,修那麼重是要搬石頭砸自己腳嗎?
乖,政府抗中護台沒空,你們自己跟老闆講嘛,
不爽下次可以投別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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