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瑪莎惡少毆同袍 父子做筆錄竟笑聊小白球 洪父:什麼家教
※ 引述《B0858B ()》之銘言:
: 洪男父親痛批,張敦量身為富二代,卻向法官哭窮表示一個月薪水只有2萬5,法官竟體諒
: 「有錢人」輕判處拘役65天,得易科罰金6萬5千元。導致張敦量行徑越來越囂張,絲毫不
: 把司法放在眼裡。
失智列車又要開了喔 ?
怪到法官"體諒有錢人"
台灣的法律 傷害罪 沒致殘
基本上就是易科罰金
第一次犯 判超過三個月的 少之又少
兩個月是標準判法
至於要怪誰
怪一堆智障選出一堆混飯吃的立委
寫出屎一樣的法律阿
跑過法院 很負責講一句
台灣正當防衛 沒有人判過成立
上報的這個兩次還是乖乖的被他打
如果被打有任何防禦回擊動作
一律判成互毆
然後呢
要就和解 不然無限跑法院
然後兩邊背前科 罰點錢給國家
民事自己跑
對 只有罰點錢國家
如果是已經脫產的8+9
民事判出來跟屎一樣 一毛都沒有
對於打人跟脫產8+9極盡保護之能事
台灣就是這樣體諒會打人的8+9跟黑道
還不如開放人民能私下報復
要那屁點錢有個鳥用
至於為什麼不處理
一堆立委自己屁股就不乾淨
處理個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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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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