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是不是該思考免役/替代役/女性兵役了?
※ 引述《chen0625 (PTT47)》之銘言:
: 如題
: 我們政府說抗中保台
: 但是如果不嘴炮
: 要拿出實際作為吧
: 比起一直教召
: 讓那些沒辦法當兵的有作用才是重點
: 不然就很像之前看到的CPU經典圖
: https://i.imgur.com/t8YVYeo.jpg
: 能做的做死
: 再旁邊的只會嘴炮
: 戰場上也不會分說你太胖你心臟病可以扁平足就不打你啊
: 女性就算了
: 保障婦女可能還有可能
: 但真的殺紅眼誰管你那麼多
: 就算不能像操課
: 但是諸如槍枝保養、伙房還是可以吧?
: 是不是該思考免役/替代役/女性兵役了?
: 有沒有八卦?
服役本來就是法定國民義務,要徵用女兵絕不違法,當然,可以顧慮實務可行性,讓女兵
負責現在那些被詬病的除草或是文書雜務就好,男性就確實的訓練體能戰技,不然像以前
當了一年十個月的兵,啥都沒訓練,只學會寫公文,還有人是專職除草的缺,不是你想除
草就輪得到。
不想服役也可以,看將來法定役期多久,就繳納相應時間的志願役薪餉金額,或是用限額
競標的方式,補償政府聘用替代人力的支出,還能充實國防經費。
女性只要結婚就可以緩徵,在28歲前生育即可免役,除役年齡前只要生育即可提前除役,
既能兼顧身體最適生育年齡,也能改善少子化問題。
至於體況不符現役的男性比照女兵負責雜役!
教召年年回訓也可以,新加坡就是退伍後每年回訓14天,連續10年,新加坡可以,台灣當
然也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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