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永和Uber Eats外送員擦撞機車倒地遭公車輾過 命危送醫不治
※ 引述《skinjazz (爵士)》之銘言:
: 推這篇,仔細看影片是覺得
: 1.公車司機反應已經超快了差不多機車出事就同時往左轉彎了...
: 2.吳伯毅右前方是那個女騎士,左前方有個車上一堆東西的阿北騎士
: 吳伯毅應該是想勉強保持車距(他沒直接騎在阿北正後面)
: 我猜吳伯毅那時候應該是有恍神或分心,影片仔細看可以發現,
: 他在倒車前,右腳有伸出去,一般人應該不會這樣吧???難道要踹女騎士?
: 這我猜是他一邊減速一邊分心在看照後鏡或手機,然後發現和女騎士超近
: 嚇到想伸腳停車,但近到伸腳會踹人只好收腳,一慌就倒車了...
: 3.大家都知道安全車距,但決大多數人,都沒在照做的,根本沒有煞車的空間
: 就算有人想保持車距,前面一定也會有人插入...
: 4.蠻想知道這個例子,法官是會怎麼判,是女騎士過失最大嗎?還是違停,還是吳伯毅
這篇比較正確
因為女騎士從過馬路前就打右轉燈 而且過一半就開始持續減速
相對地外送員過馬路時因為左前方還有一台阿伯 所以沒有加速閃開女騎士
而且估計沒注意女騎士的動態和相對位置
不然就跟著阿伯車一起往前就可以了
00:28 阿伯車超過女騎士的時候 公車才剛要過馬路
所以不存在外送員"因為公車靠近關係"超不過女騎士的問題
而且從00:26-00:28可以看出來
外送員是一個小角度斜斜地往右前方前進
而女騎士是一路持續減速往前
所以00:28可以看到他有一個"稍左傾"的動作準備往左前方超;
至於外送員明明00:27就可以隨著阿伯超車女騎士
卻要抓這麼極限超車??
就不曉得外送員是什麼狀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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