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國家寶藏-谿山行旅圖八卦嗎?
前幾天才和書畫文獻處、器物處的人員聊過,先說結論好了,這些文物尤其是書畫類,
只能說看一眼少一眼。
因為書畫類的文物保存不易,尤其是宋代之前的很難保存維持,比如說顏料很多都因為
材料的關係導致變色或掉落,我們現在看到的顏色其實已經和宋代的樣貌有所差異。
這些畫作平時除了只能躺在故宮山洞的庫房裡,儲藏環境必須要隔絕紫外線,且保持恆溫
、恆濕,還要定期使用特殊工序除去水分。
不然萬一文物真的出事,雖然說可以修復,但那些年代久遠的脆弱展品,大概就GG了。
而故宮現在的文物大概69萬多件,但有部分的狀態不適合展出,或者沒有展出價值,來台
後就沒有出現在民眾眼前。(裡面的人直接說:太醜了,不適合展出)
至於文物,也有分為國寶、重要文物、一般文物等種類,其中70件限展文物除了每次展出
時間有所限制外,也要隔好幾年才會輪到它們再次出現。
之所以這次會這麼盛大舉辦,是因為每年十月是台北故宮院慶,才會讓鎮館的三幅畫作睽
違十年再次合體展出。
然而誠如首段所說的「看一眼少一眼」,這些文物從繪製完成迄今大概500至700年的時間
不等,但客觀條件上也無法再保存這麼久。
說不定你各位的兒孫輩,已經無福看到這些真跡,只能從網路或美術書籍中去認識。
觀賞奚山行旅圖,行家會攜帶望遠鏡去找范寬的落款,字十分的小、也有保護色,十分難
以辨識。但只要能找到,那你或許是鑑賞山水畫的行家了(誤)。
至於鄉民很喜歡,台中監獄受刑人特地去看的龍藏經,放在太保的南院展出,不在北院。
南院的展品比較多清代的物品,但因為主題是東南亞相關,所以中國風格較北院為少。
如果要看傳統中華文化的展品或是主題,還是只能選擇台北故宮。
話說當年為了運送文物來台,其實不少人反對。
畢竟抗戰時期就到處搬運過,抗戰勝利沒多久又搞個大遷徙,學者擔心會影響文物保存,
國民政府內部也有不同聲音。
像李宗仁就有把一些本來要運來台灣的文物扣住,使得當時來台的文物比原本規劃的少。
至於是不是都精品,就有待商榷了。
因為即使老蔣有找專家小組去研議搬遷順位,但以前和現代學者的評價不一定相同,對岸
在搜羅民間藏品、考古所得或是海外蒐購、捐贈等方面,優勢也比台北故宮來得大。
台北故宮後面取得的,有部分還是從日本取回的抗戰時期搜刮文物,以及汪偽政府贈送的
禮品等。
總之,這些文物就各方面來說,都是值得一觀的收藏,尤其這次三畫共展,錯過還不知道
要等多久就是了,不看可惜。
--
最後,再分享一個網路上看到的溥儀小故事:
曾經擔任末代皇帝老師的王國維,經常會請溥儀到家中做客,溥儀也時常主動去看望老師
。某天王國維邀溥儀到家中做客,兩人相談甚歡。聊到文物字畫古董時,王國維一時興起
,想起自己新拿到的幾件古董,便拿給溥儀看。
溥儀簡單看了看,指有幾件是假的。王國維當時很驚訝,心想自己雖不能算行家,但算也
有涉獵,真假還是能分的清,自然不相信溥儀所說。溥儀走後,王國維拿出剛剛的幾件古
董反覆端詳,還是覺得都是真的。為了一解心中疑慮,王國維帶著剛剛的幾件古董去找內
行的朋友作鑑定。沒想到溥儀所指出的那幾個還真全是假的,溥儀沒有說的才是真的。自
此王國維對溥儀在古董方面的知識感到非常佩服。
不久兩人再次見面時,王國維就向溥儀請教當時是怎麼鑑別的。溥儀說:「我也不懂你們
所謂行家的那套鑑別方法,我就是看後感覺那幾件和我家裡的不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9.1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3784379.A.413.html
推
10/09 21:02,
2年前
, 1F
10/09 21:02, 1F
推
10/09 21:03,
2年前
, 2F
10/09 21:03, 2F
其實他大可以說:「真品都在我家。」
※ 編輯: TohnoShiki (36.230.9.173 臺灣), 10/09/2021 21:07:50
推
10/09 21:05,
2年前
, 3F
10/09 21:05, 3F
推
10/09 21:05,
2年前
, 4F
10/09 21:05, 4F
推
10/09 21:05,
2年前
, 5F
10/09 21:05, 5F
推
10/09 21:10,
2年前
, 6F
10/09 21:10, 6F
推
10/09 21:23,
2年前
, 7F
10/09 21:23, 7F
推
10/09 21:29,
2年前
, 8F
10/09 21:29, 8F
推
10/09 21:39,
2年前
, 9F
10/09 21:39, 9F
→
10/09 21:39,
2年前
, 10F
10/09 21:39, 10F
推
10/09 22:06,
2年前
, 11F
10/09 22:06, 11F
推
10/09 22:21,
2年前
, 12F
10/09 22:21, 12F
推
10/09 22:23,
2年前
, 13F
10/09 22:23, 13F
→
10/09 22:24,
2年前
, 14F
10/09 22:24, 14F
推
10/09 22:27,
2年前
, 15F
10/09 22:27, 15F
推
10/09 22:31,
2年前
, 16F
10/09 22:31, 16F
推
10/09 22:34,
2年前
, 17F
10/09 22:34, 17F
推
10/09 22:49,
2年前
, 18F
10/09 22:49, 18F
→
10/09 22:55,
2年前
, 19F
10/09 22:55, 19F
→
10/09 22:55,
2年前
, 20F
10/09 22:55, 20F
→
10/09 22:57,
2年前
, 21F
10/09 22:57, 21F
→
10/09 22:57,
2年前
, 22F
10/09 22:57, 22F
→
10/09 22:58,
2年前
, 23F
10/09 22:58, 23F
推
10/09 23:32,
2年前
, 24F
10/09 23:32, 24F
推
10/09 23:37,
2年前
, 25F
10/09 23:37, 25F
推
10/10 00:33,
2年前
, 26F
10/10 00:33, 26F
→
10/10 00:33,
2年前
, 27F
10/10 00:33, 27F
推
10/10 02:14,
2年前
, 28F
10/10 02:14, 2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