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刑法的緩刑制度要廢掉吧!怎可保護加害人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偉恩咖肥)時間4年前 (2021/10/07 10:06), 4年前編輯推噓2(645)
留言15則, 1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刑法的緩刑 判了以後如果期滿就等同於沒犯過罪一樣 良民證也顯示不出來有犯過罪 "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3條規定, 該紀錄係指「警察機關依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確定、執行之刑事 案件資料所作成之紀錄證明」,亦即紀錄範圍限於法院所為之判決。而依核發條例第6條 規定,受緩刑、拘役、罰金(不包括有期徒刑易科罰金者)的宣告,也不會記載於刑事案 件紀錄。" 如此一來我們從良民證也看不出來原來這個人以前犯過罪 這樣不行吧!說自己是良民不就等於詐騙麻 該廢掉了吧緩刑!司法改革就從廢掉緩刑這刻做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5.134.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3572397.A.52F.html

10/07 10:07, 4年前 , 1F
有些人不得已犯罪吧 就像尚萬強一樣
10/07 10:07, 1F
尚萬強是虛構人物~

10/07 10:08, 4年前 , 2F
一律死刑就好 這個太麻煩
10/07 10:08, 2F
犯罪者死刑太誇張!我只希望犯罪者至少要讓人看的出來是犯罪者

10/07 10:08, 4年前 , 3F
開後門用的
10/07 10:08, 3F
真的~根本後門條款~什麼緩刑!保護加害人用的

10/07 10:08, 4年前 , 4F
緩刑>緩起訴>不起訴
10/07 10:08, 4F

10/07 10:08, 4年前 , 5F
易科罰金也看不到 你也去抗議啊
10/07 10:08, 5F
易科罰金還好~那個是輕罪!但重罪也可以緩刑~這樣不行

10/07 10:08, 4年前 , 6F
微罪不舉
10/07 10:08, 6F
緩刑不一定是微罪 ※ 編輯: yniori (218.35.134.74 臺灣), 10/07/2021 10:11:02

10/07 10:10, 4年前 , 7F
真法盲出來秀下限了
10/07 10:10, 7F

10/07 10:11, 4年前 , 8F
這個真的是法盲...沒得辯護
10/07 10:11, 8F

10/07 10:12, 4年前 , 9F
可教化有錯嗎?
10/07 10:12, 9F
可教化是法官決定的~但法官的公信力??而且犯罪者就是犯罪!哪有緩刑就看不出犯罪的 ※ 編輯: yniori (218.35.134.74 臺灣), 10/07/2021 10:13:59

10/07 10:13, 4年前 , 10F
有錢和解判緩刑 沒錢判決入監執行
10/07 10:13, 10F

10/07 10:14, 4年前 , 11F
良民證就好寶寶證書 跟犯罪是2回事
10/07 10:14, 11F
你這樣矛盾啦~緩刑就可以申請到良民證~阿怎麼犯罪者會是好寶寶呢?

10/07 10:18, 4年前 , 12F
我覺得至少要在身份證標記是前科仔
10/07 10:18, 12F
必須的!多一個欄位寫上"有前科" ※ 編輯: yniori (218.35.134.74 臺灣), 10/07/2021 10:21:00

10/07 10:24, 4年前 , 13F
可是監獄關不下去了 你要提供嗎
10/07 10:24, 13F
再蓋就好了啦~山區這麼多地方~犯罪者全部關在山裡不就好了

10/07 10:29, 4年前 , 14F
10/07 10:29, 14F
※ 編輯: yniori (218.35.134.74 臺灣), 10/07/2021 10:38:06

10/07 11:00, 4年前 , 15F
不緩刑怎麼逼加害人賠錢啦
10/07 11:00,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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