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幹你娘,屏東挖眼案通通給我洗起來!
肥宅我薪水還沒下來
但這件事情就算今晚吃泡麵也要做啦!
https://i.imgur.com/S53WqfQ.jpg

其實看到這個事情很痛心
我們很努力的在呼籲不要污名化跟標籤化精神疾病
結果政府在幹嘛?
法院宣判完不是醫院就是監獄
介護機構呢?
後續追蹤呢?
精神衛生法呢?
有沒有給警察機關公權力處理相關事宜?
有沒有教育地方衛生機構如何追蹤處理?
社會安全網喊了半天
結果法規不修
不設立介護機構追蹤
結果要不是把生病的人關到更病
就是看完醫生放出來趴趴走也不在乎病人compliance
每次出事就在那邊致電慰問
我電你媽的草枝擺
給你六年了一個破網都補不起來
只會讓生病的人出來犯案繼續被污名化
導致其他好好接受治療的病患跟受刑人更難回歸社會
然後一堆政治正確魔人再跑出來指責搞成惡性循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10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3339352.A.930.html
噓
10/04 17:23,
4年前
, 1F
10/04 17:23, 1F
推
10/04 17:23,
4年前
, 2F
10/04 17:23, 2F
→
10/04 17:24,
4年前
, 3F
10/04 17:24, 3F
推
10/04 17:27,
4年前
, 4F
10/04 17:27, 4F
推
10/04 17:33,
4年前
, 5F
10/04 17:33, 5F
→
10/04 18:16,
4年前
, 6F
10/04 18:16, 6F
→
10/04 20:17,
4年前
, 7F
10/04 20:17, 7F
→
10/06 11:09,
4年前
, 8F
10/06 11:09,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09 之 119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