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桃園地院奇葩法官「裁定夾抱怨文」 司法院:不宜
原文恕刪....
雖然裁定中抱怨不適當,但是司法
院這個修正案,實務上確實會有問
題呀。
定應執行刑案件有時效問題,可能被告在關,分案要時間,提被告出來排空庭要時間,或
是被告寄書面意見也要時間。
不小心被告多關,是要國賠,法官要賠錢。
而且應執行加總是有上限,像是這案,本來兩案就拘役90天,另一案50天,但是拘役合併
上限是120天,那法官通常就定120天,讓被告表達意見要表達什麼,很浪費時間的事呀。
這種裁定可能天天來或兩天來一次
一律都要開庭或是等書面那真的很消耗時間,就別抱怨法院為啥那麼慢,就排隊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9.1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3106892.A.D87.html
推
10/02 07:30,
2年前
, 1F
10/02 07:30, 1F
→
10/02 07:31,
2年前
, 2F
10/02 07:31,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