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人死了之後約定還有法律效力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雲風)時間2年前 (2021/09/22 03:14),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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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rrethAkbe (unknown)》之銘言: : 大家安安啊 : 小妹親戚最近遇到一個問題呀 : 就是40年前 : 哥哥因為結婚成家 : 以80萬和媽媽買了信義區的一間房子 : 但因為80萬略低於市價 : 兄弟姊妹有些不平 : 於是哥哥就答應媽媽如果日後房子出售 : 要把賺到的差額一半分給媽媽 : 就這樣過了40年 : 大家都忘記了這件事情 : 媽媽也已經過世多年 : 今年初哥哥準備賣房子 : 忽然弟弟拿了一張哥哥親筆寫的書信 : 提到了這個40年前的約定 : 認為和媽媽的約定應該列為遺產 : 大家來平分這個差額的利潤 : 哥哥也傻眼了 : 大家覺得該怎麼辦呢? : 該給錢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860. 先假設你的事實都正確,真的有哥哥與媽媽間約定的親筆書信,那按照這樣的法律行為 ,應該可以認為是附停止條件的贈與,以房屋賣掉獲得價金時條件成就,所以會有以下情況 情況1:媽媽已過世迄今都尚未條件成就 情況2:條件成就後媽媽才過世 只有情況2條件成就後,媽媽才有請求權,其時效為15年,且該請求權可以被繼承 所以按照你所說的若是情況2,哥哥就應該要履行 還有此類問題不是應該發生活法律版嗎? 發八卦版的掛點在哪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5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2251647.A.49F.html

09/22 03:32, 2年前 , 1F
看的人比較多吧
09/22 03:32, 1F

09/22 03:46, 2年前 , 2F
問律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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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4:04, 2年前 , 3F
八卦版律師比法律版還多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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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5:49, 2年前 , 4F
原來如此
09/22 05:49, 4F
文章代碼(AID): #1XIYx_IV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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