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北男闖咖啡廳!女僕立牌秒變「無頭屍」 他竟喊:上帝要我做的

看板Gossiping作者 (廣平君)時間2年前 (2021/09/19 22:50),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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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MASABUROU (玉三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東森新聞 : 2.記者署名: : 賴韻竹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北男闖咖啡廳!女僕立牌秒變「無頭屍」 他竟喊:上帝要我做的 : 4.完整新聞內文: : 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多次到一間女僕咖啡館鬧事, : 被法官判刑後不知悔改,又跑到店內搞破壞,撕毀女僕造型的人形立牌, : 並將頭部碎片從6樓丟下,女僕立牌頓時成了「無頭女屍」。 : 對此,林男坦承犯行,卻聲稱「上帝耶和華要我把偶像招牌給毁掉」。 : 該名林男在去年10月時,來到位於西門町某大樓6樓的女僕咖啡館, : 先是砸毀價值4000元的財神玻璃相框,接著徒手撕毀價值1500元的女僕造型人形招牌, : 還將頭部碎片丟到1樓,店方找了很久,還是找不到完整碎片,女僕立牌斷了頭, : 無法放在門外攬客,備受困擾的店家因此向林男提告。 : 林男出庭後也坦承犯行,表示自己是去丟詛咒物的, : 還說因為不能崇拜偶像,所以不能拜上帝和主耶穌基督以外的神明,也不能崇拜魔鬼, : 並辯稱「上帝耶和華要我把偶像招牌給毁掉…」 : 事實上,林男因為愛慕店內某位女僕,多次做出示愛舉動, : 因此成為店家的拒絕往來戶,即使如此,他的失控行為仍不間斷, : 還曾經闖入店內「驅魔」,讓負責接待的女僕嚇得花容失色。 : 此外,他在2019年時因為找不到愛慕店員的行蹤, : 一怒之下,將店內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模型玩具等物丟下樓, : 就連現場員工錄影蒐證的手機,也一把搶過丟下樓, : 被依毀損、強制等罪判應執行刑60天、可易科罰金6萬元,並令入醫療院所監護2年。 : 如今他再度犯案,這回撕毀女僕人形立牌的犯行, : 法官依毀損罪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ebc.net.tw/News/Article/279216 : 6.備註: : 據說該店員長期抑鬱下還進了醫院.... 此外,他在2019年時因為找不到愛慕店員的行蹤, 一怒之下,將店內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模型玩具等物丟下樓, 就連現場員工錄影蒐證的手機,也一把搶過丟下樓, 被依毀損、強制等罪判應執行刑60天、可易科罰金6萬元,並令入醫療院所監護2年。 如今他再度犯案,這回撕毀女僕人形立牌的犯行, 法官依毀損罪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這段根本搞錯時序, 而且西洽板對同一個事件所轉貼另一則報導也一樣搞錯時序、 甚至已經造成洽民誤解: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919/2082922.htm 法官審酌,林男因患有思覺失調症,以及影響他的日常生活,而過去也因為大鬧咖啡廳被 依法判刑,並令入醫療院所監護2年,但這次又再度犯案,法官最終依毀損罪判他3個月徒 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經查,本案所涉及的事件於109/10/27發生、並於110/8/31宣判, 判決字號是臺北地院110年度審簡字第1253號刑事判決。 另外由本案判決書可知, 發生於2019年、且令他「被依法判刑,並令入醫療院所監護2年」的那次事件, 是在108/10/26發生、並於110/1/29宣判, 判決字號為臺北地院110年度審簡字第167號刑事判決。 換句話說,109/10/27他再次犯案時,法院還沒就他108/10/26那次宣判, 所以可知新聞那種寫法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43.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2063037.A.FB9.html

09/19 22:51, 2年前 , 1F
8掛-1 凶宅出沒
09/19 22:51, 1F

09/19 22:51, 2年前 , 2F
塔綠班 -1
09/19 22:51, 2F

09/19 22:52, 2年前 , 3F
喊塔綠班的4%-1
09/19 22:52, 3F

09/19 22:55, 2年前 , 4F
塔白班-1
09/19 22:55, 4F

09/19 22:59, 2年前 , 5F
塔綠斑-1
09/19 22:59, 5F

09/19 23:28, 2年前 , 6F
好恐怖 哪天炸彈爆掉
09/19 23:28, 6F
文章代碼(AID): #1XHquz-v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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