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被摸胸卻說「做的比較硬請包涵」 女控上司性騷判無罪

看板Gossiping作者 (Je t'aime)時間2年前 (2021/09/15 22:42),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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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署某單位陳姓主管,2015年被控和一名剛到任不久的女公務員約會,至西門町的網咖 ^^^^^^^^^^ 2015年的案子到2021年才結案? : 開包廂看電影,趁機摸胸部還拉開衣服親吻乳頭,女子事後告他性騷擾,檢方起訴,但台 : 北地院認為在播放1個多小時期間,女方都沒有明確表示拒絕,還說自己胸部「是做的, : 比較硬,請海涵」,判陳無罪。可上訴。 後來去找了相關案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易字第 977 號刑事判決 一樣這種性侵案件不會公佈女方姓名(只以A女代稱) 被告姓名可是清清楚楚在判決書上 就算事後法官判無罪 當事人的清白拿不回來了 八卦是 這A女在2015年就提告 地檢署在當年10月12日就給予不起訴處分 但這A女竟然拖到2018年2月9日才聲請再議,聲請再議時限是10天, 早就不知道過多久了! 這A女理由是沒收到,到了2018年再聲請補發,補發後3天提出再議,然後高檢署就讓他 再議通過,並且聲稱有新證據,這次北檢就起訴了 挖賽,這台女真的很會玩,高檢署也很配合陪她玩 2年多後才想到沒收到不起訴文書 然後聲請再議這樣? 告你一次不夠 你有告第二次嗎? 沒告成 2年多之後可以用沒收到文件當理由 聲請補發再次提出再議哦 台女花樣真的愈來愈多了 看內文 這A女事後翻臉不認人 提到: 「而且那個約僱的故意不告訴我這個豬哥離過婚又有小孩。騙我他沒結過婚」 很明顯是瞧不起對方有離婚紀錄 既然不喜歡對方就別在一起 誰也沒欠誰 用告人當作對自己的賠償? 這台女很懂玩啊 啊不就好險合議庭法官認為這A女態度前後不一 事發現場也並非全密閉空間 沒有無法呼救的情況 不然哪天這A女心情不好 又用什麼理由不斷提起上訴 沒完沒了 浪費司法資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48.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1716937.A.C24.html

09/15 22:50, 2年前 , 1F
照這篇的案號去看了一下,真的是這樣。
09/15 22:50, 1F

09/15 22:50, 2年前 , 2F
夭壽骨哦。
09/15 22:50, 2F

09/15 23:03, 2年前 , 3F
懂玩 存起來
09/15 23:03, 3F

09/15 23:21, 2年前 , 4F
這招厲害
09/15 23:21, 4F

09/15 23:33, 2年前 , 5F
想一下人家為什麼能讓檢察官買帳?
09/15 23:33,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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