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英九:疫後該負責的人 絕對要付出應有代價已回收
※ 引述《kiddingsa (仿造的偽物)》之銘言:
: 我懷念馬英九時代的自由民主
: 馬英九是個小孬孬 邦博
: 愛吃巧克力 有金小刀 還有死亡之手
: 老爸還有干女兒 女兒都在玩爆炸
: 但他自始至終 在八年總統任期內
: 徹底奉行自由民主不可被行政權侵犯的理念
: 各地討論區每天把馬英九罵成豬頭
: 各種系列文謾罵 侮辱 抹黑 污衊 造謠 攻擊他
: 也沒看過半支蛆蛆出來說要提告罰三百萬
: 這是作為總統的氣量 與對言論自由的尊重
: 凱道整天開夜市 覺醒蟑螂衝進立法院
: 也沒有人被蟑螂抹黑 也沒有事後報復 這是始終以民主為重的精神
馬19就是個偽君子 只顧自己衣衫整潔 名聲貞節 所以才叫馬娘娘
我一直認為杜特蒂那種真小人 才是富國強兵的領導者 劉邦 朱元璋都類似
所以真小人>偽君子
: 這種獨裁專政 又謀財害命的台灣價值 真是民主進步的最佳反面教材
: 能給馬英九一個公道的 只有蔡英文
: 她作到了 呵呵
我以前認為這只是一句笑話
因為馬英九當過行政首長 蔡那時沒有任何行政紀錄
所以這句話 沒有根據啊~ 無從查證
但是現在 事實擺在眼前 蔡15沒有行政能力 唯一會做的事情 就是要你讓一讓(X喬 O凹
柯建銘/王金平時代 是怎麼喬!? 是靠自己的資源 算底牌 比大小 評估人情世故 錢等
因為這2人個人的統合運算能力都很高 所以價碼很高 但是各方面都顧慮到了 很少出包!
蔡15就像誰? 就像是資進黨的洪秀柱 這不是指個性 而是指綜合能力
簡單評價 就是自己能力不高 又沒有個人專業及資源 沒上得求人 上了也得求人
她幾次在檯面上/下 勸退某人 都沒有任何的依據 或是讓人信服的評估計算(對內部)
都是單純要別人看她是公主 是總統 給面子 這時我才看穿 她想學陳菊 靠分配當家
今天總統出面要我讓一讓了 我會給她面子 但是她的本質 就是個草包 沒論文的真草包!!
這種草包 最容易偏聽偏信 尤其是 她就是個標準的台灣公主 心中沒有人民 只有自己-.-
馬19雖然娘 但是她大部分的骯髒事都不碰 顧衣裳 睜眼閉眼 裝傻 把你們當( )人看~
蔡15則是追求公主的終極目標 太后-吳淑珍 想要插手任何重要的分配 但是又有沒本事
所以只能凹 凹諸侯 凹將領 開記者會 凹人民 凹記者 凹大家要給公主該有的待遇-.-
當你罵馬娘娘的時候 馬不會痛 本公主才不管 頂多回去找姊姊哭訴
當你罵菜公主的時候 蔡公主就像愛麗絲故事中的紅心皇后一樣
抓狂暴怒大喊: OFF with his head!!!
所以才有300萬 造謠 假訊息 認知作戰 這一大堆 由她來決定標準的新創罪名-.-
結論 偷打疫苗!?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oqKXBmJnUM
--
大師兄說過: (C_Chat板 說這簽名檔 引戰他們!! 所以判決水桶XD)
PTT論壇中心~ 只應該有講真話 有論述的強者
其他只會跟風 講不出道理的雜魚/垃圾討論板 應該廢除!!
因為大師兄只接受講真話 有論述的精英 絕對不會接受講不出道理的垃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4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3903095.A.9D4.html
噓
06/17 12:13,
4年前
, 1F
06/17 12:13, 1F
→
06/17 12:13,
4年前
, 2F
06/17 12:13, 2F
推
06/17 12:13,
4年前
, 3F
06/17 12:13, 3F
→
06/17 12:14,
4年前
, 4F
06/17 12:14, 4F
→
06/17 12:15,
4年前
, 5F
06/17 12:15, 5F
→
06/17 12:15,
4年前
, 6F
06/17 12:15, 6F
推
06/17 12:15,
4年前
, 7F
06/17 12:15, 7F
→
06/17 12:15,
4年前
, 8F
06/17 12:15, 8F
→
06/17 12:16,
4年前
, 9F
06/17 12:16, 9F
推
06/17 12:16,
4年前
, 10F
06/17 12:16, 10F
推
06/17 12:17,
4年前
, 11F
06/17 12:17, 11F
→
06/17 12:18,
4年前
, 12F
06/17 12:18, 12F
推
06/17 12:18,
4年前
, 13F
06/17 12:18, 13F
→
06/17 12:19,
4年前
, 14F
06/17 12:19, 14F
噓
06/17 12:36,
4年前
, 15F
06/17 12:36, 15F
→
06/17 12:36,
4年前
, 16F
06/17 12:36, 16F
→
06/17 12:36,
4年前
, 17F
06/17 12:36, 17F
推
06/17 13:27,
4年前
, 18F
06/17 13:27, 1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3 之 3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