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3+11會議陳宗彥沒出席 是陳時中13日在CDC開會拍板
勇者安安
本肥跟你說 你公布這個
要找你麻煩的還真的有辦法
國家安全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28
第 2-1 條
人民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為
下列行為:
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
二、洩漏、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
品或電磁紀錄。
三、刺探或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影像、消息、物品或電
磁紀錄。
第 5-1 條
...
違反第二條之一第二款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雖然我覺得真的要起訴定罪難度蠻大的
但是要搞的你很不舒服應該蠻容易的
萬一被起訴記得找媒體、民代 不要乖乖吞下去啊(搞不好國昌會願意幫你打官司?)
八卦肥宅會來相挺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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