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那些不戴口罩的到底要直接罰了沒?

看板Gossiping作者 (松艄辣g)時間3年前 (2021/05/16 20:31), 3年前編輯推噓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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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gi15058 (BOGI)》之銘言: : 平常在三級前我去圖書館就常看到會考生情侶 來閃單身豬就算了 : 還不戴口罩在那邊親親抱抱 : 整個下午巡場的也只路過勸導一次而已 : 被勸導的也只是意思意思的戴一下 人一走又脫了下來 : 結果到現在已經三級了在網路上還是看到四五起搭車不戴口罩 : 要他帶還會跟你對噴的那種 : 所以這方面的處理到底有沒有相關條例出來了? : 有的話能不能就直接罰了 一直勸導是勸導爽了沒 : 這種人就想幫你補貼國庫為什麼還不成全他 原文恕刪 小弟文組法律人,目前在派出所服替代役 剛好有機會跟員警討論這問題 不戴口罩開罰的實體依據是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70條 但問題是傳染病防治法主管機關是衛生機關 目前警察在防疫方面,主要是協助蒐集證據後移送衛生機關依法辦理 這對居檢落跑沒什麼問題 因為居檢者國家一開始就掌握身分了 但不戴口罩、違規群聚這些行為 特徵就是你無法一開始就掌握違規者身分 這時警察如果要抓 依哪條法查證身分就值得討論了 最基本的法源依據是警職法第6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 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但警職法第6條第1、2、4款都限於「犯罪」 傳染病防治法是行政罰 第3款要有具體危害,第5款沒用過 第6款的路檢點或許有辦法 但指定路段的臨檢盤查可否用來查證不戴口罩者還有一些疑問,而且這款無法用在所有地 點 另外既然是行政罰 或許可以用行政罰法第34條第4款 行政機關對現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人,得為下列之處置: 一、即時制止其行為。 二、製作書面紀錄。 三、為保全證據之措施。遇有抗拒保全證據之行為且情況急迫者,得使用強制力排除其抗 拒。 四、確認其身分。其拒絕或規避身分之查證,經勸導無效,致確實無法辨認其身分且情況 急迫者,得令其隨同到指定處所查證身分;其不隨同到指定處所接受身分查證者,得會同 警察人員強制為之。 但如開頭所述 傳染病防治法的主管機關是衛生單位 警察可否為了裁罰而代替衛生單位用這條去查證身分 是目前實務上的困難之處 因為這條的「行政機關」應該是指管轄機關,而非所有行政機關 且條文把會同警察人員寫在最後,可見這條應該不會是警察查證的依據 當然啦,小弟資質駑鈍 或許有我不知道的法源依據可以解決這問題 也可以一切都用當事人自願提供解決 但希望主事者如果想要員警來執行這種簡單違法的裁罰 就應該告訴基層員警法源依據在哪、處理流程為何 畢竟現在疫情艱困還會不戴口罩的民眾 不會乖乖配合的可能性應該很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6.222.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1168289.A.CBF.html

05/16 20:31, 3年前 , 1F
警察硬不起來啦
05/16 20:31, 1F

05/16 20:33, 3年前 , 2F
前陣子才查身份弄到上新聞 鴿子現在還敢隨便查身份
05/16 20:33, 2F

05/16 20:33, 3年前 , 3F
05/16 20:33, 3F

05/16 20:35, 3年前 , 4F
推最後兩句,剛跟鴿子聊天也是這樣結論
05/16 20:35, 4F

05/16 20:37, 3年前 , 5F
變成衛生局要協同警察ㄓ,在人潮多的地方駐點稽查?
05/16 20:37, 5F
沒錯,像會同監理單位路邊查改裝車、環保局查排氣定檢一樣,但衛生單位現在應該忙爆 了

05/16 20:39, 3年前 , 6F
警察對黑道都唯唯諾諾的,只敢對人民狂風暴雨
05/16 20:39, 6F

05/16 20:42, 3年前 , 7F
其實發布個法規命令委託就好了
05/16 20:42, 7F
這是好解方,但要注意委託本身也要「依法規」委託

05/16 20:43, 3年前 , 8F
公權力都被收走多久了,根本不會罰啦
05/16 20:43, 8F

05/16 20:55, 3年前 , 9F
規範是死,人是活,如果不自愛,怎麼規定也沒用。
05/16 20:55, 9F
※ 編輯: chihchingho (61.226.222.145 臺灣), 05/16/2021 20:58:23

05/16 21:18, 3年前 , 10F
恩 講那麼多就是不會罰 也很難罰 正義魔人口罩戴好不要靠杯
05/16 21:18, 10F
文章代碼(AID): #1WeH2Xo_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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