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吳青峰4千字長文「心死了」 槓林暐哲要求蘇打綠全版權

看板Gossiping作者 (laiyan)時間3年前 (2021/05/12 08:48), 3年前編輯推噓16(24820)
留言52則, 4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林士傑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吳青峰4千字長文「心死了」 槓林暐哲要求蘇打綠全版權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 規 吳青峰被前老闆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雙方11日終於在法院碰面對質,稍早他在IG連 發2篇、合計近4千字的長文,表示這2年不曾公開談論此事,「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 (林暐哲)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 一次,我終究心死了。」如今他自認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於是訴出埋藏已久的心聲。 吳青峰、林暐哲兩人今在法庭中翻臉,廖碧珍為兒子際遇感到不值,情緒潰堤嗆林「你太 可惡了」,台北地院審理今天辯結,合議庭訂全案6月15日宣判。 吳青峰提到在2018年9月20日口頭告訴林暐哲要拿回詞曲版權,林暐哲同意之後,吳青峰 同年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接著雙方12月6日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 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 所願」表示同意。一直到2019年4月,他突然收到林暐哲的存證信函,過沒多久林暐哲對 他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刑事,並把他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吳青峰的律師苦笑地說: 「他(林暐哲)送給你全餐耶。」 在雙方進入調解庭後,吳青峰記得林暐哲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 ,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檢察官回應:「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 『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 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 」後來他在庭外約林暐哲和解,林要求他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他驚覺:「 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 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然而面對一次又一次的官司,吳青峰一次又一次的心死,甚至在庭上掉淚,一度想過認輸 賠錢,當成買個教訓,律師回他:「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 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因此吳青峰決定為了恐會有同樣遭遇 的創作者挺身而出,「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 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0092/5450559 6.備註: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青峰原文很長,我就不複製文字了 圖片檔如下,有興趣可以看 https://i.imgur.com/JCjWcsl.jpg
補個影片 https://youtu.be/KcLL_-ZDcTY
別衝出來被打臉說青峰想單飛自己賺 當初蘇打綠休團也是被林逼的 現在被搞那麼慘就是因為青峰不願意背棄蘇打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36.1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0780506.A.B56.html

05/12 08:48, 3年前 , 1F
支持青峰
05/12 08:48, 1F
※ 編輯: laiyan (223.138.36.114 臺灣), 05/12/2021 08:52:06

05/12 08:49, 3年前 , 2F
現在沒人關心乖乖下去
05/12 08:49, 2F

05/12 08:49, 3年前 , 3F
沒人關心
05/12 08:49, 3F

05/12 08:50, 3年前 , 4F
圖片放大是胡的
05/12 08:50, 4F

05/12 08:50, 3年前 , 5F
不欣賞這種聲音
05/12 08:50, 5F

05/12 08:50, 3年前 , 6F
誰啊
05/12 08:50, 6F

05/12 08:50, 3年前 , 7F
這裡是八
05/12 08:50, 7F

05/12 08:50, 3年前 , 8F
好了啦
05/12 08:50, 8F

05/12 08:51, 3年前 , 9F
不用說自己合情合理,人家告的是違法好嗎?法院最多只
05/12 08:51, 9F

05/12 08:51, 3年前 , 10F
就官司打不贏想用輿論的力量啊
05/12 08:51, 10F

05/12 08:51, 3年前 , 11F
還鬧真久
05/12 08:51, 11F

05/12 08:51, 3年前 , 12F
檢察官講的也沒錯
05/12 08:51, 12F

05/12 08:51, 3年前 , 13F
過氣團體
05/12 08:51, 13F

05/12 08:51, 3年前 , 14F
誰啦
05/12 08:51, 14F

05/12 08:52, 3年前 , 15F
他是打籃球的嗎
05/12 08:52, 15F

05/12 08:52, 3年前 , 16F
who car?
05/12 08:52, 16F

05/12 08:53, 3年前 , 17F
八成是老闆贏,當初不紅的時候什麼賣身契都簽!
05/12 08:53, 17F

05/12 08:55, 3年前 , 18F
多接幾個中國綜藝就好了阿 滾
05/12 08:55, 18F

05/12 08:55, 3年前 , 19F
合約糾紛不要討拍 到底有沒有違約??
05/12 08:55, 19F

05/12 08:56, 3年前 , 20F
前老闆擺明要一起死,就算官司打不贏,拖也拖死你
05/12 08:56, 20F

05/12 08:56, 3年前 , 21F
甲鬼甲怪
05/12 08:56, 21F

05/12 08:57, 3年前 , 22F
05/12 08:57, 22F

05/12 08:59, 3年前 , 23F
我看起來是當初解約的律師沒弄乾淨,導致林有機會糾纏吧
05/12 08:59, 23F

05/12 08:59, 3年前 , 24F
05/12 08:59, 24F

05/12 09:02, 3年前 , 25F
可能就是沒有前例才告的吧,不然怎麼還沒打完,所以青峰也
05/12 09:02, 25F

05/12 09:02, 3年前 , 26F
可能就是沒有前例才告的吧,不然怎麼還沒打完,所以青峰也
05/12 09:02, 26F

05/12 09:02, 3年前 , 27F
不一定會輸
05/12 09:02, 27F

05/12 09:04, 3年前 , 28F
創作勉強及格,歌聲真的不行
05/12 09:04, 28F

05/12 09:08, 3年前 , 29F
吳青峰民事已經贏二審了,林暐哲是因為民事輸了才加告刑事
05/12 09:08, 29F

05/12 09:09, 3年前 , 30F
支持創作者,但唾棄這種跋扈的藝人
05/12 09:09, 30F

05/12 09:09, 3年前 , 31F
05/12 09:09, 31F

05/12 09:10, 3年前 , 32F
歌手壽命很短,一告拖個十年,也不用玩了
05/12 09:10, 32F

05/12 09:14, 3年前 , 33F
雖然沒喜歡蘇打綠 但林暐哲真的難看
05/12 09:14, 33F

05/12 09:15, 3年前 , 34F
從黑名單工作室到林暐哲音樂社....某些事物還是改變了
05/12 09:15, 34F

05/12 09:17, 3年前 , 35F
板凳雞排
05/12 09:17, 35F

05/12 09:17, 3年前 , 36F
誰?
05/12 09:17, 36F

05/12 09:18, 3年前 , 37F
甲搖滾 搖滾之恥
05/12 09:18, 37F

05/12 09:35, 3年前 , 38F
這件事要吵多久
05/12 09:35, 38F

05/12 09:42, 3年前 , 39F
林都幾歲了 為了錢要背負一世臭名 一點都不值得
05/12 09:42, 39F

05/12 09:43, 3年前 , 40F
唱自己創作的歌被告 這法官會不會是恐龍 真的很擔憂
05/12 09:43, 40F

05/12 09:48, 3年前 , 41F
恩恩好啦當個版?
05/12 09:48, 41F

05/12 09:49, 3年前 , 42F
keep住美好回憶XDDD
05/12 09:49, 42F

05/12 09:51, 3年前 , 43F
支持青峰
05/12 09:51, 43F

05/12 10:22, 3年前 , 44F
乾我屁事啊
05/12 10:22, 44F

05/12 10:32, 3年前 , 45F
林暐哲吃相難看
05/12 10:32, 45F

05/12 10:37, 3年前 , 46F
要吵多久大概要看林暐哲要告多久? 這行為根本訟棍
05/12 10:37, 46F

05/12 11:09, 3年前 , 47F
個人覺得要修法,詞曲創作者版權就歸詞曲創作者所有
05/12 11:09, 47F

05/12 11:10, 3年前 , 48F
不受合約限制,歌手要解約就付解約金啊
05/12 11:10, 48F

05/12 11:39, 3年前 , 49F
唉,某人這樣真的很難看。傷害了音樂的純粹跟美好
05/12 11:39, 49F

05/12 11:43, 3年前 , 50F
現實社會就是看合約好的老闆放你飛,利益問題利益
05/12 11:43, 50F

05/12 11:43, 3年前 , 51F
解決
05/12 11:43, 51F

05/12 16:31, 3年前 , 52F
訟棍行為超惡質
05/12 16:31, 52F
文章代碼(AID): #1WcoNQjM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