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未替館長案槍手辦增見、特見!」陳明文秀矯正署公文:再詆毀會追究
事件時序:
1.陳明文被爆料 幫槍手辦特見
2.陳明文回應是接見 非特見
只是常見的選民服務
且是辦公室處理 不是本人親自處理
3.矯正署回函
顯示陳明文從未以其個人、國會辦公室或服務處名義
辦理接見、增加接見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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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發現怪怪的?
2跟3有衝突
你沒辦過 你就直接說沒有
為啥在2時 說是選民服務 而且是辦公室處理
但是3 法務部公文 說不管是陳明文個人還是辦公室
都沒有紀錄
我書讀得少 邏輯不能通
能請陳明文解釋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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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看來中共第五縱隊(寶和會)失算了
如果寶和會有請陳明文辦理館長案槍手接見
而且辦公室真的執行 那民進黨就一名大將完蛋了
※ 編輯: yoyoflag (36.236.122.226 臺灣), 05/06/2021 03:19:3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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