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局長餐會遭砸蟑螂示威 警政署震怒
這是要辦那條罪? 人家餐廳告了嗎?
廢棄物清理法是亂丟公共場所
可...別人是私人營業場所
丟小強 也沒有毀損任何東西 反而你打死別人買的小強 要賠錢
不過就是餐廳的私人糾紛
是要告什麼? 你餐廳敢告嗎?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可是跟公益或群眾無關耶
只不過你們雖小 剛好在那邊吃飯 遇到人亂丟小強
你就說要嚴辦?
那以後全台灣類似的私人糾紛也要嚴辦嗎?
比如說那個姓王的 服務處被寫紅字 "幹人妻很爽嗎? 可惡"
怎麼不嚴辦一下?
阿忘了 這新聞完全被消音了
最近很多新聞被消音呢! 真是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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