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囂張!女租霸欠租不搬「手插胸」嗆房東提告
公證沒那麼萬能,而且就像你文章推文一樓說的:
推
04/29 15:15,
04/29 15:15
所以最重要的一點保不到:也就是租期未滿違約一樣沒有給你直接
收回房屋的權利,你除非租期到不然一樣要走訴訟要求返還房屋
對方只要名下有錢一切簡單,所有費用都可以跟對方要,問題是欠
租雞巴人通常就是仗著名下沒產才敢跟你在那邊皮,所以公證給你
的權利其實有點雞肋,像還在租期內欠租是可以直接強制執行討錢
...但人家就沒錢你執行不到東西
公證最有意義的大概是對付那種"租期滿還不搬"的垃圾,等於讓你
可以跳過訴訟程序直接強制執行流程,這是真正讓你可以省下幾個
月時間
所以呢真正重點還是在挑房客,如果你無法確保他是不是騙你建議
就事先跟房客要求押金租金都用匯款的。通常賴帳雞巴人身上應該
本來就有負債連銀行都無法往來的,平常就是那種打零工領現讓你
無法查到的爛貨,因為他一有金流就會被扣。所以如果還有銀行戶
頭正常跟你轉帳付房租的通常出問題能扣到產的機率就大一些
所以跑過流程就知道為什麼實務上那麼多房東寧願花錢"請"房客搬
家的,因為爛法律就是保護垃圾給那些爛咖賴著跟你耗的權利,訴
訟拖幾個月幾年的機會成本絕對比花錢送神走高
※ 引述《submarineche (風的孩子)》之銘言:
: 我過去幫我家人協助處理過類似的案例,
: 分享一下自己這段期間的程序:
: 比較簡單是將租賃合約拿去公證(費用約5000元),
: 如果你有公證,就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就好了。
: 如果沒有,就要依照下面的方式來走法律程序:
: 1.寫存證信函,告知合約到期後不再續約。
: 2.如果租約到期後,房租沒有繳的話,不用催,
: 再寫一張存證信函,告知對方租約到期,且積欠房租。
: 3.寫訴狀,申請民事簡易判決。在這個訴狀上,
: 你要寫你想要的結果:
: ex:移除房客私人物品返還房屋、清償積欠的房屋租金、請求賠償清理恢復房屋的費用(清潔
: +維修)...
: (如果順利,大約6~12個月可以下來)
: 4.判決下來後,再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如果順利,大約6~12個月可以下來)
: 在判決之前,你都不能進去亂動屋內的東西,
: 即使要開門,可能都要會同里長與派出所員警,
: 也不可以自己搬走房客的物品來抵房粗,
: 你也不可以代他的整理他的東西,
: 然後放在門口(電視上常這樣演),
: 很容易有糾紛被告上竊盜罪(刑事)...
: 另外,在房客沒搬走前,切勿自己去斷水斷電,
: 萬一房客在租屋處出事
: (斷電後使用蠟燭,造成火災或一氧化碳中毒),
: 房東很容易被追究責任的...
: 這一切的一切,只因為在法律上,
: 認為租賃的房客屬於弱勢族群,
: 所以法律保護弱者,
: 但是殊不知,吃定房東的惡房客也有,
: 所以遇到了就安分點走法律程序吧...
: 看到這裡,是不是覺得當初合約應該要去公證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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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lw4e (39.8.97.139 臺灣), 04/29/2021 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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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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