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質疑囤泡麵有事囤房沒事 民眾黨籲行政院速提囤房稅
※ 引述《Su22 (裝配匠)》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吳書緯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質疑囤泡麵有事囤房沒事 民眾黨籲行政院速提囤房稅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台灣房價居高不下,各界關心行政院是否祭出囤房稅,不過行政院暫緩推動;立法院民眾
: 黨團呼籲,行政院應盡速提出囤房稅版本,回應人民期待,正是年輕人最痛苦的高房價問
: 題;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說,政府去年修正「刑法」,囤積如泡麵等民生必需
: 品哄抬價格,最重可關3年,然而囤房炒房卻沒事,相當諷刺。
: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將審查「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團今召開「別再推
: 延囤房稅 請行政院盡速提出版本!」記者會,民眾黨團指出,行政院2個月前放風聲說會
: 提囤房稅,但最後以「台灣沒有囤房問題」、「韓國打房失敗」為由暫緩,呼籲行政院盡
: 速提出囤房稅版本,讓委員會併案審查討論。
: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說,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底全國住宅持有狀況,持有4房以上的法人
: 高達11.96%,幾乎是自然人的十倍之多,台灣囤房持有成本之低是世界最低,問題就在於
: 稅率太低、稅基不符合現實,如今行政院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卻僅修正「住家
: 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曾丟出來試水溫的囤房稅版本則是不見蹤影。
: 張其祿說,民眾黨團也提出新的囤房稅修正草案,強調「自住輕稅、囤房重稅」,針對單
: 一供自住者將調降稅率,從1.2%調整為最低0.6%,若是持有10戶以上者,將課徵10%重稅
: ,希望能夠透過差別稅率,去抑制投資炒作,落實真正的居住正義。
: 彭揚凱表示,經過這一年來各界的論辯和資料,已經清楚呈現台灣就是有囤房問題;這次
: 房屋稅條例的修法是「抓小放大」,並沒有真正面對囤房問題,行政院應面對問題、提出
: 版本。
: 此外,彭揚凱提到,政府去年修「刑法」,明定囤積民生必需物品並哄抬價格,最重可以
: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不肖廠商囤積泡麵哄抬價格最重要關3年,可見總統蔡英文
: 非常關心年輕人沒有泡麵吃的問題。
: 然而,彭揚凱說,但對於年輕人更嚴重的居住困難問題,政府卻沒有拿出相對應的魄力與
: 執行力來關心年輕人的居住問題,相當諷刺。
: 張其祿表示,囤房稅是蔡英文2016年競選政見的房市三支箭之一,但蔡總統上任至今,囤
: 房稅始終只聞樓梯響,呼籲行政院盡速提出囤房稅版本,回應人民期待,正視、處理年輕
: 人最痛苦的高房價問題。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514101
: 6.備註:
: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感覺政府對於居住正義問題真的是抓小放大
: 重點不做
: 左閃右閃,中央地方互推
: 現在各黨都推出囤房稅版本了
: 期望政府盡快重視此問題
: 認真兌現蔡總統競選政見
十戶以上課徵10%重稅?
十戶以上
十戶以上
十戶以上
你他媽都有十戶房產了,還會在意4%還是14%嗎?
而先前財政部提出的修法方向有提到累進稅制,
三到五戶3%、六戶以上4%,
你民眾黨不從這邊下手,反倒是說要針對十戶以上的大戶課重稅,比加蔥荒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0.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9634077.A.B77.html
推
04/29 02:27,
3年前
, 1F
04/29 02:27, 1F
推
04/29 02:29,
3年前
, 2F
04/29 02:29, 2F
推
04/29 02:35,
3年前
, 3F
04/29 02:35, 3F
→
04/29 02:35,
3年前
, 4F
04/29 02:35, 4F
噓
04/29 04:27,
3年前
, 5F
04/29 04:27, 5F
推
04/29 04:54,
3年前
, 6F
04/29 04:54, 6F
推
04/29 22:24,
3年前
, 7F
04/29 22:24,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