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斷裂的社安網/我不要薪水被回捐!社工權益怎麼維護?看過來!

看板Gossiping作者 (聖☆白蓮)時間3年前 (2021/04/27 12:04), 3年前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7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6/8 (看更多)
※ 引述《hellofox (狐說八道之全臺最中肯)》之銘言: : 借用此新聞想問一下版眾 : 究竟在社福機構中 : 為何會存在「回捐」的制度 : 你會直接回答我: : 「幹廢話不回捐那些機構錢哪來?」 : 我當然理解問題都是錢不夠 : 我要問的是 為何是回捐? : 如果機構本身覺得錢不夠 : 那就給少一點 : 也就是一開始就將想回捐的數額從薪資扣除 : 這樣說不定還能省到勞健保 : 為何要多拐一個彎 : 錢發了再繳回 : 一開始就留著不是簡單的多 : 更不會違法 : 你說太低招不到人 : 那回捐後人才走對機構本身不是更麻煩風險更大? : 無法理解這制度存在的理由是什麼 : 站在資方立場 : 明明有更直接的方式去做節流不是嗎? : 煩大神解惑 我解釋一下:是為了規避法規。 我舉個沒精算過、很隨便的例子, 例如說今天政府認為A地點需要有一位社工專門處理遊民的就業輔導,政府就會撥一筆預算、寫一個方案讓民間機構承接。 (或者民間單位認為A地點需要,也可以寫方案跟政府申請) 這筆預算例如說 總total民國110年擬定的預算是150萬, 其中30萬是設施設備費用,用在租一個空間辦公、會談諮商、當教室上課、買辦公桌跟椅子、買電腦等等 剩下的120萬分成12個月,每月10萬, 每個月的10萬又再細分, 人事費(聘社工的薪水)4萬5(扣勞健保實拿3萬5),聘講師來上課4萬5、,雜費、茶水、交通等等每月1萬。 每樣都會訂好好的,不會讓你說1萬請社工、5萬茶水費等等 假設甲機構原本就有在B、C、D地點作遊民的業務,對遊民是熟悉的,甲機構可能就會想承接這個方案,讓機構的服務範圍擴張到A地點,可以擴大業務或者實現組織的理想等等 於是甲機構承接了方案,聘僱了小明當社工,就在A地點開始服務,雖然聘僱小明的是甲機? 對政府的好處是好處是政府的人力精簡,畢竟要多開一個新的公務員缺要有長久考量跟審跟 對機構好處是得到補助、擴大了自己的業務範圍 而小明也因為自己能服務遊民的專業得到了工作,畢竟,一般來說一個人幫忙遊民,遊民是 可是今天如果甲機構缺錢了、動了歪腦筋該怎麼辦呢? 茶水交通雜費?不可能,要發票核銷。 動講師費?錢少了講師就不來了,那你服務績效怎麼辦? ……小明啊,做社工……是不是要有愛心啊?你會來我們機構,也是因為認同我們的組織理 萬一機構倒了,不只你沒工作,BCD地點的社工也會沒工作哦~而且這些遊民,就沒有人能幫忙他們了喔~ 核銷時,薪水是一毛不少的匯入小明帳戶的,所以甲機構方案執行不會有問題,至於小明拿到薪水後怎麼花,那也是他的「自由」。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96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02.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9496297.A.648.html

04/27 12:06, 3年前 , 1F
小明可以不付欸
04/27 12:06, 1F
※ 編輯: Whitelotus (49.216.102.123 臺灣), 04/27/2021 12:06:50

04/27 12:06, 3年前 , 2F
凹社工這點錢真的很扯
04/27 12:06, 2F

04/27 12:06, 3年前 , 3F
沒有任何問題啊 你們要自立自強啊
04/27 12:06, 3F

04/27 12:07, 3年前 , 4F
04/27 12:07, 4F
※ 編輯: Whitelotus (49.216.102.123 臺灣), 04/27/2021 12:07:45

04/27 12:07, 3年前 , 5F
所以去跟老闆說 XD
04/27 12:07, 5F
※ 編輯: Whitelotus (49.216.102.123 臺灣), 04/27/2021 12:08:53

04/27 12:11, 3年前 , 6F
其實這也是另一個議題,就是非營利組織的財源,畢竟相
04/27 12:11, 6F

04/27 12:11, 3年前 , 7F
對於商業服務業的顧客,我們
04/27 12:11, 7F

04/27 12:12, 3年前 , 8F
服務的案主都是弱勢,服務越多,組織越窮
04/27 12:12, 8F

04/27 12:13, 3年前 , 9F
阿幹,我慣老闆,方案人事費忘了抓年終獎金
04/27 12:13, 9F

04/27 12:35, 3年前 , 10F
推推
04/27 12:35, 10F
文章代碼(AID): #1WXurfP8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8 篇):
文章代碼(AID): #1WXurfP8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