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為何會開始往爛的方向走?

看板Gossiping作者 (紅色十月)時間3年前 (2021/04/17 22:11), 3年前編輯推噓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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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aForest (~海森林~)》之銘言: : 各位想像一下那個畫面,班長排長連長跑來問到底在打什麼 : 兩個成年人怒目而視說「他肉燥舀很多」 : ???????????? : 總之,肉燥理論解釋了台灣為何越來越爛 : 因為台灣不會維護守法的人的權利 : 犯法的人又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罰 : 道德榮譽公德心都比不上那一匙肉燥辣 靠你的肉燥理論真他媽有道理! 只想補充"不維護守法的人的權利"這成因. 很多人以為是政客、政治、或人民水準差之類的綜合因素, 是沒錯, 但其實更根本的, 是法律就是如此, 法律的訂法就己經不維護守法的人, 其他的執行面不過是加強而已。 其中最典型的舉例, 就是損害賠償訴訟的「損害填補原則」, 它的規定簡單的說, 就是如果你被侵權, 就可以打訴訟求償, 請求填補"你所受的損害". 有看懂嗎? 只有你所受的損害哦, 你花許多時間、金錢找律師、舉證、 最後得到的賠償, 只有原來的那個損害, 不包含過程中的時間、勞力損失, 更不會因對方可惡而增加賠償額, 甚至甚至, 只有你已證明的損害額, 沒有證明的可是一毛沒有. 對加害人而言, 他就是只賠他本來就該給該賠的, 甚至不用賠無法證明的。 你是加害人, 你不擺爛嗎? 守法的人真他媽白痴。 而民主國家沒有至尊、無上領導者, 完全靠法律運作, 但法律從源頭就是垃圾, 自然整個社會亂成一團。 這只是其中一例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4.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8668717.A.5FB.html

04/17 22:42, 3年前 , 1F
如果賠償不用證明所以怎麼賠你要不要說一下?照感覺賠?
04/17 22:42, 1F

04/17 22:46, 3年前 , 2F
照你這論點,哪天我可不可以主張你這篇文讓我的玻璃心受
04/17 22:46, 2F

04/17 22:46, 3年前 , 3F
到傷害了請你賠我一億?不用證明我的損害是不是很棒?
04/17 22:46, 3F
老實說我不知道你在講啥三小。 有實務經驗就知道我在講臺灣沒有懲罰性賠償規定, (除了消保法) 造成在台灣違法、違約、侵權是零成本, 因此有俗諺:「不爽你去告我啊!」 懲罰性賠償就可以cover這些因惡性造成舉證這些勞費, 但台灣不論是立法、法院實務,花費心力在做的, 不是把加害人、違法違約人電到叫媽媽, 而是千方百計防止被害人得利! 美其名就叫「損害填補原則」。

04/18 07:40, 3年前 , 4F
樓上 現在309就是這樣玩所以濫訴一堆
04/18 07:40, 4F

04/18 07:43, 3年前 , 5F
然後你說立法的執法的要不要改 才不要 他們能用要改什麼
04/18 07:43, 5F

04/18 07:44, 3年前 , 6F
既然政客爽用不改那玻璃心和訟棍就搭順風車跟著爽了
04/18 07:44, 6F
※ 編輯: court0043 (49.216.174.231 臺灣), 04/18/2021 08:31:20 ※ 編輯: court0043 (49.216.174.231 臺灣), 04/18/2021 08:33:13

04/18 09:03, 3年前 , 7F
這些東西也是損失啊,沒發生這些事的話,我根本不用花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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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9:03, 3年前 , 8F
些錢。也可以用別的名目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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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9:05, 3年前 , 9F
懲罰性的概念英美法系比較多,抄日歐的台灣法畢竟是用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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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9:05, 3年前 , 10F
的,很多根本的法概念跟法原則其實不是被忽略就是被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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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9:08, 3年前 , 11F
後續的法系統更新和改進措施也跟不上,加上立法蠹蟲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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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9:08, 3年前 , 12F
啃食法律架構,要說立法蠹蟲沒責任很難。但是知識份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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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9:08, 3年前 , 13F
去,要嘛黃國昌、要嘛花敬群。陳時中有沒有票實在難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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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9:10, 3年前 , 14F
抄日德法系但樣樣連半套都不到,都要懷疑是不是因為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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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9:10, 3年前 , 15F
就學代價太低才會產出一堆德國法系背景的法律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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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9:22, 3年前 , 16F
再加上曲解佛系觀念的宗教觀,整個是非不分造業深!還以
04/18 09:22, 16F

04/18 09:22, 3年前 , 17F
為自己積陰德。
04/18 09:22,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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