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宅男碰女衣服想攀談 結交異性不得要領判不罰
這台女都這麼直接大聲問了
結果這台男就落荒而逃
根本就像變態啊
如果他這時也大聲說
咩羞幹某
女生搞不好就嬌羞起來
下場就不一樣了
女生就喜歡霸氣的爺們
結果這台男就跟娘砲一樣逃跑
難怪會被告
眾肥宅給我當成case study記住啊
※ 引述《BLACKLIONS (無限期支持陳致遠)》之銘言
: 宅男碰女衣服想攀談 結交異性不得要領判不罰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00130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1/04/14/3500130_1_1.jpg
: 21歲宅男想結交異性不得要領,被警方以違反社維法移送南投地院裁罰,法官認為他
只是
: 欠缺結交異性技巧和正確觀念,裁定不罰。(記者陳鳳麗攝)
: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21歲黃姓宅男想跟在運動場走路的妙齡女子交朋友
,跟
: 在其後方,用手碰其衣服想攀談,女子轉身大聲喝斥並報警,警方將黃男以違反社會
秩序
: 法第63條規定移送南投地院裁罰,法官認為黃男未有蒙面偽裝驚嚇他人之舉,只是欠
缺追
: 求異性的正確觀念和技巧,因此裁定不罰。
: 南投縣這名黃姓年輕宅男,今年1月某一天的傍晚6時30分,在某運動場看到一名年輕
女子
: 在走路,他很想跟該女子交朋友,又不知如何啟口,於是跟在該女後面走了一段路。
: 黃男後方用手觸碰女子的衣服,才要開口說話,該女子轉身大叫「你要幹什麼?」,
黃男
: 不知會被斥喝,周邊運動的人都投以疑惑的眼光,他趕離開運動場。
: 該女子愈想愈生氣,隨即到派出所報案,她認為黃男危害到其安全。警方經調監視器
畫面
: ,後來查到黃男身份和住處,黃男跟警方坦承用手觸碰女子的衣服,想跟她說話,但
只摸
: 到衣服而未碰觸其身體。
: 警方後來將黃男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
驚嚇
: 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移送南投地院裁罰。依該條規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
元以
: 下罰鍰。
: 南投地院法官在看過相關卷證後,發現過程中均未看到黃男有蒙面偽裝或有相類似行
為,
: 且報案女子也在警詢中表示,當時天冷她全身包住,對方認不得她是誰,不可能是要
對她
: 性騷擾,而是危害其安全。
: 法官認為,黃男年紀還很輕,對於追求他人的手段欠缺適當的技巧和正確的觀念,致
使想
: 結交他人的過程中驚嚇到人,但行為並未危害社會安及公共秩序,因此並未違反社維
法第
: 63條規定,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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