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醉月湖鵝遭擄走 警掌握一男疑涉案
※ 引述《AllenHuang (∴'☆:∵★.\:)》之銘言:
: 台大醉月湖鵝遭擄走 警掌握一男疑涉案
: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4100090.aspx
: 有民眾在PTT發文,台大醉月湖的一隻鵝疑遭人殺死後裝箱帶走。
很多人都義憤填膺啊-.-
有什麼說法 能夠讓大家都閉嘴的嗎?
先知我告訴你~ 有!!
到案說明 就說 帶回去放生給後山的"浪浪們"作伴
至於"浪浪們"是以禮相待 還是跟新聞中的野狗一樣 圍攻撕咬保育類動物...
這就要看他們之間的相處之道了 我也沒辦法左右大自然@@
接下來 就算找到屍骨 誰敢說是浪浪的錯!!!!?
你敢!!? 狗本馬上號召圍攻 罵到你FB關閉
然後還要去軍營借場地來道歉 要少將陪同被罵 還要跪下來挨狗本信徒的巴掌XD
反正在現在政府的眼中 台灣人 豬狗不如啊~
說不定 海濤法師已經準備好10000條毒蛇 要去醉月湖放生了 敢抓蛇者 同抓鵝罪!!!
--
https://i.imgur.com/I7OVbGb.gif
我們貓狗本就算餓死了! 死在外面~
也不會像那些變態 人渣 殺人犯一樣 去傷害動物!!
ㄟ~ 雞腿飯 真香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89.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8048985.A.EE7.html
→
04/10 18:04,
3年前
, 1F
04/10 18:04, 1F
※ 編輯: Alertme (114.44.89.156 臺灣), 04/10/2021 18:05:28
→
04/10 18:05,
3年前
, 2F
04/10 18:05, 2F
→
04/10 18:05,
3年前
, 3F
04/10 18:05, 3F
→
04/10 18:05,
3年前
, 4F
04/10 18:05, 4F
→
04/10 18:05,
3年前
, 5F
04/10 18:05, 5F
噓
04/10 18:06,
3年前
, 6F
04/10 18:06, 6F
噓
04/10 18:45,
3年前
, 7F
04/10 18:45, 7F
偷盜? 是棄養吧~ 民眾亂棄養蟑螂 清潔隊還不能滅蟑嗎? 雙重標準?
※ 編輯: Alertme (114.44.89.156 臺灣), 04/10/2021 19:20:52
噓
04/10 19:22,
3年前
, 8F
04/10 19:22, 8F
主? 棄養就棄養 跟野狗一樣 我家飼養的動物 不會出現在OX湖 佔用國家資源!!
原來你養的會寄生國家喔? 那你跟野狗本 海濤一樣 到處放生喔?
→
04/10 19:28,
3年前
, 9F
04/10 19:28, 9F
富國強兵+高道德標準+絕不雙重標準 如果你跟我相反 誰比較像小丑? 你心知肚明XD
噓
04/10 19:37,
3年前
, 10F
04/10 19:37, 10F
我家飼養的動物 不會出現在OX湖 佔用國家資源!! 棄養就是棄養
→
04/10 19:37,
3年前
, 11F
04/10 19:37, 11F
→
04/10 19:37,
3年前
, 12F
04/10 19:37, 12F
噓
04/10 19:39,
3年前
, 13F
04/10 19:39, 13F
諷刺偽善的雙標仔啊 你連這都不懂喔? 程度相差太多了~
※ 編輯: Alertme (114.44.89.156 臺灣), 04/10/2021 21:12:12
噓
04/10 21:59,
3年前
, 14F
04/10 21:59, 14F
→
04/10 21:59,
3年前
, 15F
04/10 21:59, 15F
你就是沒看別人在講什麼 搞不清楚狀況 才會鬧笑話啊XD
是有人講偷盜 有人講有主 有主的才會扯到偷盜
但是有主的 怎麼會養在外面? 養在外面就是棄養! 互相矛盾 雙重標準 被諷刺剛好而已XD
至於你在我家社區的巷口溝 垃圾坡 廚餘池 踩死了一隻小強蟑螂
然後要跟我懺悔說你破壞了廚餘池的生態 我會用同樣的標準 告訴你
沒主 就不算偷盜 有主不顧好 就算棄養~ 所以你不用自責@@ 被野貓狗咬死的更多 沒差~
我還會感謝你呢 少了一個大便製造機 乃社區環境衛生之福啊!
如果你要心繫其他生物 很抱歉 等你我都轉生成白蟻的時候 我們再同心協力敵對人類吧~
活在當下 現在我還是人類啊@@
連螞蟻都以自己的種族為優先 我沒理由吃裡扒外-.- 不然比螞蟻還不如啊XD
※ 編輯: Alertme (114.44.89.156 臺灣), 04/10/2021 23:07:37
噓
04/11 01:13,
3年前
, 16F
04/11 01:13, 16F
笑死我了~ 飼主在哪? 鏈子在哪? 偷盜? 哈哈哈哈~ 怎麼會有這種雙重標準~ 笑死人了~
→
04/11 01:14,
3年前
, 17F
04/11 01:14, 17F
你家社區的巷口溝 垃圾坡 廚餘池 叫家裡嗎? 笑死人了~ 哈哈哈哈~
噓
04/11 01:17,
3年前
, 18F
04/11 01:17, 18F
警察只是一個工作 不代表是非 收賄 包庇 大有人在 法律也有保護壞人 特權惡法
侵占? 你可要顧好你家巷口的廚餘池啊~ 如果有人踩死蟑螂 記得叫警察啊XD 哈哈哈哈~
※ 編輯: Alertme (114.44.89.156 臺灣), 04/11/2021 02:25:52
噓
04/11 06:07,
3年前
, 19F
04/11 06:07, 19F
OX湖是誰的 干你屁事啊~ 你走進OX湖 會變成誰的所有物嗎? 笑死人了啊~
社區水溝 真是完美的比喻 只是你在講自己卻不知道 果然可笑~ 哈哈哈哈~
→
04/11 06:07,
3年前
, 20F
04/11 06:07, 20F
你連小強對比的是什麼 都不知道 要跟別人拼文學造句!? 哈哈哈哈~
我的標準是就事論事 引經據典 電影唐伯虎點秋香裡面 小強是拿來對比的
不是講輸了 拿來罵人的 你我格調高低 才情天壤 心知肚明啊~
因為你的標準 因為喜好情緒 而改變 因喜好不在乎小強被踩死 因情緒論事變罵人XD
→
04/11 06:07,
3年前
, 21F
04/11 06:07, 21F
資產上的所有物? 哈哈哈哈~ 小強從你家爬到廚餘池 輾轉來到OX湖 卻被人踩死
原來你要跟台大互告 爭那隻小強的所有權 還要告踩死小強的學生XD 笑死人了 哈哈哈哈
那傢伙也學你 說那隻鵝飛過他的資產上方 屬於失物尋回 你真會替他開脫啊~ 哈哈哈哈
→
04/11 06:07,
3年前
, 22F
04/11 06:07, 22F
錯~~你忘了 只有你在爭社區水溝的所有物 沒有人跟你爭啊XD 所以你在笑自己啊XD
依照你的標準 台大應該只能分到鵝腿 看GPS定位 說不定查到最後 是我分到鵝肝呢^^!!
※ 編輯: Alertme (1.164.119.223 臺灣), 04/11/2021 09:45:26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