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屏東假車禍擄人嫌犯落網 追求通訊行甜姐兒被拒殺害棄屍空屋

看板Gossiping作者 (雲淡風輕)時間3年前 (2021/04/10 08:09), 編輯推噓30(4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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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陳宏銘、林錫淵 3.完整新聞標題: 屏東假車禍擄人嫌犯落網 追求通訊行甜姐兒被拒殺害棄屍空屋 4.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縣發生假車禍設局殺人案,通訊行上班的曾姓女子昨(8日)晚獨自騎機車返家途中 ,遭人駕車刻意製造假車禍衝撞,隨後將人擄走,路人驚睹報警處理,女子的親友也發動 緊急協尋,警方今(9日)在一處空屋找到曾女,她已遇害身亡,兇手正是通訊行的顧客 黃姓男子。警方調查,黃嫌多次騷擾尾隨曾女,不排除追求不成,借車預謀製造假車禍行 兇,全案依妨害自由、殺人罪偵辦。 警方表示,曾女剛新婚一年,被發現時,身上衣物完整,看不出明顯外傷。丈夫接獲噩耗 到場認屍,當場放聲嚎啕大哭,難以接受妻子竟遇害慘死。檢警今天下午相驗遺體,將擇 期解剖,釐清死因,以及有無遭受其他不法性侵害。 警方調查,由於萬丹假車禍現場無監視器,尚無法釐清黃嫌駕車是追撞或擦撞曾女機車, 加上黃嫌對問題都問東答西,避重就輕,現階段僅查出嫌犯座車右前方有明顯擦撞痕。 https://reurl.cc/OXgVmy 黃姓男子被移送法辦。陳宏銘攝 警方表示,車禍發生在昨晚22時35分,地點位於萬丹鄉大昌路一號橋路段。這是一起假車 禍命案,案發當時,黃嫌(55歲)駕駛白車行經萬丹鄉大昌路,猛撞從通訊行騎機車下班 的曾女(29歲),黃嫌隨後下車查看,並將曾女強行抱上車疾駛離去。民眾驚賭這一幕, 發現女騎士已軟癱,無反抗能力,認為不單純,立即報警處理。 在車禍發生之後,曾女的親友也著急在臉書「屏東縣萬丹鄉交流地」po文尋人,指「請問 有人能提供4/8 22:30 左右,屏東市區往萬丹方向的行車紀錄器嗎?女生朋友被撞之後被 人被帶上車,現在還找不到人,這時間有經過這路段的人,如果有行車紀錄器的話拜託提 供給我,已報警處理,請幫忙分享」。 https://reurl.cc/R6gvkg 曾姓女子騎乘的機車。民眾提供 警方獲報攔截圍捕,並調閱沿路監視器畫面,發現黃嫌駕車行經萬丹鄉萬丹二路,往屏東 市區行駛,並在晚上11時在屏東市民學路尋獲肇事車輛。警方根據車牌號碼緊急經通知車 主到案說明,車主卻說車輛借給黃嫌,警方也馬上成立專案小組查緝,卻遍巡不著黃嫌和 曾女蹤影。 黃嫌直到今天早上6點40分,才徒步到屏東分局民和派出所投案,告訴警方和曾女發生車 禍,並將曾女帶走,但卻不肯說把曾女帶到哪裡,還在派出所呼呼大睡,拒絕說明曾女的 死活和位置。 https://reurl.cc/OXgVmD 涉案車輛。陳宏銘攝 警方研判案情不單純,動員200多名警力,發動地毯式搜索,並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畫面 ,最後發現黃嫌於駕車返家前,曾於住家附近50公尺遠的空屋逗留,遂於該處進行地毯式 搜索,在棄置被害人空屋外發現可疑拖痕,今天中午12時40分終找到曾女, 但人已氣絕 死亡。 警方表示,黃嫌心機狡猾,犯案前先將行車紀錄器記憶卡拔除,製造假車禍後,又藉口要 載送被害人就醫載離現場,後來又將被害人及自己手機關機,以躲避警方查緝。 警方遺憾指出,此案運用科技偵查,於案發14小時內即宣告破案,但仍未能救回寶貴生命 ,由於曾女被尋獲時全身僅有車禍造成四肢擦傷,報請檢方相驗後將擇期解剖,釐清死因 。 https://reurl.cc/4yOQNL 遇害的通訊行女員工曾姓女子。取自臉書 據調查,死者是在一家手機通訊行上班的銷售服務小姐,長相甜美,黃嫌今年2月初在購 買手機過程認識後 ,多方糾纏,昨晚更跟在曾女後面,在萬丹鄉大昌路將該女撞擊後, 再載到屏東市水源街的空屋,兩地相距約10公里。 警方發現,這起假車禍的肇事白車,是黃嫌數日前向朋友商借,案發路段不僅無監視器, 連白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也不知所蹤。警方大膽懷疑黃嫌根本是預謀,犯案前先拔除記憶卡 ,且黃不配合偵訊,增加釐清案情難度。 https://reurl.cc/6yMNqZ 警方拉起封鎖線調查。陳宏銘攝 檢警調查,黃嫌今天到民和派出所外徘徊時,警方也發現此人正是他們要找的人,即欲上 前拘提,但黃嫌卻表示是來投案的。警方本想他會說出什麼案情,但黃嫌只稱發生了件車 禍,警方問曾女在哪?曾女情況如何等問題,他都顧左右而言它,且不時向警方表示他有 精神狀況,他有躁g等。 直到今天下午4時30分,警方帶黃嫌重回現場,黃嫌也都未對案情清楚交待,「可說一切 案情真相,黃嫌都未透露」。 聽到黃嫌不配合辦案,曾女家屬氣憤表示,「警方不敢打,讓家屬來打」,曾女丈夫及家 人對此都很傷心,不想讓媒體打擾,強調現在只希望警方早日讓嫌犯吐露事實真相,到底 怎麼發生的。 曾女的夫家與警界關係良好,家族有人從警界退休,曾女之前被性騷擾等事,家屬氣憤說 :「早知道,如果白道警察無法處理,就應該朝著社會事,就用社會的方式去處理就好了 」。 https://reurl.cc/5oQMRq 涉案車輛。陳宏銘攝 記者查訪鄰居,詢問黃嫌殺死一個女生?鄰居震驚說:「天啊,我不知道,難怪昨晚警方 深夜有來」。另一名男性鄰居指出,黃嫌無業,「大家都被他遭糟蹋得很透徹,黃嫌差不 多自己獨居二十年了,經常在半夜出沒擾鄰,鄰居對其舉動感到害怕」。 https://reurl.cc/9ZqVDY 遇害的通訊行女員工曾姓女子。取自臉書 律師李奇芳認為,此案嫌犯自稱投案,但成立自首的空間有限,因為警方在前一晚假車禍 發生時,已接獲民眾報案,並根據車牌號碼通知車主到案說明,車主稱車子借給嫌犯,因 此警方早已鎖定嫌犯涉案可能,此部分是否符合自首要件,在刑度上可減多少刑度,「端 賴法官的心證決定。」 李奇芳表示,本案若以殺人罪移送,殺人罪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判處死 刑;而後如果相驗屍體結果顯示被害人於生前有遭受黃嫌性侵,則涉及強制性交而殺人, 最重可處死刑,刑度最輕也會落在無期徒刑。 兩性專家吳娟瑜指,有些人有一種自認為對方喜歡我、我喜歡她,就妄想追求人家,這心 態不正常,是恐怖情人的行為,遇到恐怖情人百般糾纏、跟蹤、或者騷擾,一定要讓家人 知道,要讓身旁同事知悉,請家人及同事幫忙,不要讓對方輕易靠近自己,而自己也絕不 要落單,到那裡都要有家人或朋友陪伴,必要時報警,請求警方協助,讓恐怖情人知難而 退,甚至找不到、死了心,絕不要讓對方有機可乘,否則自己可能就會受到傷害。(地方 中心陳宏銘、林錫淵/屏東報導) https://reurl.cc/qm2kGq 死者友人在臉書貼出訊息找人。翻攝臉書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409/ZB6APOSTHBEHFIYD5OVAEIMOSY/ 6.備註: 為免憾事一再發生,敦促立委諸公立「跟蹤騷擾防制法」方為正途! -- ┼══◢ ══════════ ████ ◢██◣ ═══╯ ╰══┼ ║ █ ◢█ 強 投 豪 打 █ █◤ ◥ ˍ LA ║ █◢█◤ ◢ ◣ ◢█◣ ███◣ ███◣ — — ║ ███◣ █ █ █ █ ▃ █ █◣ █ \ 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193.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8013352.A.A7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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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躁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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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8:11, 3年前 , 2F
然後又有回家的路剛好是同一條的台男要被嬯污衊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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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審了 最後一定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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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 這垃圾不死刑還有天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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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基企洪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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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車禍直接把人撞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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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10年不會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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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臉書真的漂亮 比一些網紅好看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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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投案又自稱精神有問題,根本就是想躲避死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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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會喔,精神看來正常得不得了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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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連酒駕都不願意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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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所向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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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牲,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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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案,那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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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個目標手法不要這麽粗糙了 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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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8:39, 3年前 , 16F
借車撞趴消除反抗能力→姦殺→自首→避東答西→廢死護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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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8:40, 3年前 , 17F
鬼島法律產業一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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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8:43, 3年前 , 18F
根本是逼迫民眾使用私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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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8:44, 3年前 , 19F
太誇張,新聞很少報這條,是怕燒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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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8:47, 3年前 , 20F
看了真的很難過 家屬情何以堪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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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8:52, 3年前 , 21F
這個垃圾有學到廢死的精髓喔,開口就說自己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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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8:58, 3年前 , 22F
又是廢死萌害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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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01, 3年前 , 23F
你他媽幹你娘死垃圾,人家都結婚了還想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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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01, 3年前 , 24F
糙你妹的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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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02, 3年前 , 25F
不是你的就用這種下三賤的手段毀掉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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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判死刑太便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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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03, 3年前 , 27F
糙你得應該凌遲你斬首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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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04, 3年前 , 28F
不應該用畜牲形容,真的太便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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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04, 3年前 , 29F
侮辱畜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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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04, 3年前 ,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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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05, 3年前 , 31F
拎北要是在屏東一定趕過去灌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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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11, 3年前 , 32F
台灣治安真的越來越差了,政府到底在幹嘛。交通不行治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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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12, 3年前 , 33F
殺完立刻自首+殺1人不會死=殺人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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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垃圾,真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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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15, 3年前 , 35F
自首了還想怎樣 大家可以回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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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一定哭死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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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小菸廢死 又再次幫助這種垃圾殺人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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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20, 3年前 , 38F
自首超聰明,大家自己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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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20, 3年前 , 39F
馬的沒錢的死老頭,皮都鬆垂了還垃圾成這樣,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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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24, 3年前 , 40F
這嫌犯厲害,殺人安全網該有的條件都給備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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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28, 3年前 , 41F
可澆花啦,哪次不是可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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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一定殺他全家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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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但反正不會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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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29, 3年前 , 44F
怕最後又說精神異常無罪出來繼續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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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32, 3年前 , 45F
警察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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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38, 3年前 , 46F
操你媽的 一堆新聞不報這個 是在遮掩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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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40, 3年前 , 47F
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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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41, 3年前 , 48F
台灣法律爛到笑,連警察的親人都被長期騷擾最後姦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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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42, 3年前 , 49F
精神狀況一律建議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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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42, 3年前 , 50F
這種人渣敗類早就該在他欺負鄰里20年時就直接槍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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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45, 3年前 , 51F
感謝台灣法律系讓社會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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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50, 3年前 , 52F
新北台男不意外 抓去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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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50, 3年前 , 53F
自首,有教化之虞,重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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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9:59, 3年前 , 54F
有病又自首 要拼無罪釋放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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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0:02, 3年前 , 55F
大家選的立委 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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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0:04, 3年前 , 56F
這種垃圾只適合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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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0:09, 3年前 , 57F
誰管你精神病,defect就該被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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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0:16, 3年前 , 58F
新聞少報是因為發生在屏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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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0:16, 3年前 , 59F
有悔意,可教化,自首投案,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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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0:21, 3年前 , 60F
台男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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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0:29, 3年前 , 61F
垃圾法匠:怎麼看都判5年內,鄉民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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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0:39, 3年前 , 62F
慘,沒有犯罪的明證,警方也不能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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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0:46, 3年前 , 63F
幹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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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0:52, 3年前 , 64F
直接槍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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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1:10, 3年前 , 65F
惡鄰20年無法捉去關精神病院這就是人權(全社區只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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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1:10, 3年前 , 66F
其他都不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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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1:26, 3年前 , 67F
唉 台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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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1:47, 3年前 , 68F
嘔嘔嘔嘔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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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2:07, 3年前 , 69F
這種垃圾讓他死還太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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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2:14, 3年前 , 70F
超不爽,立委都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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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2:23, 3年前 , 71F
50幾歲的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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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3:16, 3年前 , 72F
身為男性感到慚愧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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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3:17, 3年前 , 73F
這不死刑絕對會再搞事操你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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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6:27, 3年前 , 74F
這篇報的詳細,我的血壓==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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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7:04, 3年前 , 75F
精神病嗎?緩刑三年強制送醫 出來後又是一尾活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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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7:46, 3年前 , 76F
神女生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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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22:01, 3年前 , 77F
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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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01:02, 3年前 , 78F
左膠很喜歡承諾自己做不到的美好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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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0:48, 3年前 , 79F
自首 有躁鬱 無罪re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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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53, 3年前 , 80F
才29還剛結婚 不行我要氣到中風了
04/12 02:53, 80F

04/12 10:37, 3年前 , 81F
真的會被氣死
04/12 10:37, 81F
文章代碼(AID): #1WSEoefw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