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慈父晨運慘死酒駕輪下 「爸給所有家人都託夢過了」兒哭求修法嚴懲
台灣不在於處罰不夠,而是執法太多重標準
歐洲像是德國法國,違法處罰可能不一定很重,甚至偏輕,但是犯罪遏止力就是那麼大,為
什麼?
因為抓到是100%會執行處罰,沒得讓你跟警察法官撒嬌說「這次放過我嘛~」
而台灣其實罰則一向都不輕,但是卻比罰則輕的國家容易犯罪,為什麼?
因為執行不徹底,就會讓人有賭一把的僥倖
台灣經常是看警察心情抓人
而且交通法律還鋪天蓋地到非常容易犯罪
對,在台灣開車騎車上路是超容易觸法
只是看警察要不要抓而已
這個是典型法西斯國家的遺毒,故意設定鋪天蓋地讓你不犯罪比較難的法網,然後再懷柔的
讓警察彈性辦案
正面看是很有人情味
但是另一面就是想搞你不怕沒證據
這就是恐怖統治的變體「沒有人是無罪的,但是政府開恩不抓你」
既然是「開恩」,那以後當然可以隨時「鐵面無私」你也不能說什麼
這種法律模式是建立在浮動標準上的,當然人民就會是以恐懼還僥倖來面對
但是西方就是設定合理標準,然後觸犯一定罰,沒在讓你五四三,沒有搞那種「想弄你隨時
都能弄」的浮動標準
就算罰則一次一百萬,但執行不確實又講人情
還是不會改善
相反,就算一次只罰五千,但是抓到一定罰,不給講人情
很快就會改善
因為後者可以讓所有人感覺到政府是來真的
是我的話,就會推動交通規則檢討,一切該刪的刪該加的加,設定在安全使用道路下不易觸
法的新規則
然後加強臨檢,採取普查制度
經過的每一輛車都檢查,有酒駕馬上逮捕
改善警察制度叫警察不用囉嗦,犯罪就開罰,不爽自己去申訴
不管是初犯或是經濟負擔不起,我覺得都可以法院上談、可以彈性應變
但是處罰動作要100%確實
罰金和坐牢可否視情況減免,那是後續處罰機構的任務,前線只要確實抓人就行了
但是就算是真的沒有錢的人,也要象徵性罰款像是1元10元就是了
就是要讓他們有損失才會知錯
問題從來不是罰則不夠重
而是前線到底在講三小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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