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山坡照追緝】檢察官罕見臉書貼文 急徵目擊證人追刑責

看板Gossiping作者 (那就這樣吧)時間4年前 (2021/04/05 16:00), 編輯推噓35(3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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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蘋果 2.記者署名: 呂志明 3.完整新聞標題: 【山坡照追緝】檢察官罕見臉書貼文 急徵目擊證人追刑責 4.完整新聞內文: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釀重大慘劇,有民眾直擊涉嫌肇事的工程車司機、包商義祥工業老闆李 義祥,與4到5名身穿藍色及黑色上衣男子在邊坡上觀看案發現場,事後還疑似落跑。對於 這個重要的訊息,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開源也在臉書PO文,公開徵求有拍到第一時間 案發現場照片的民眾,提供訊息給花蓮地檢署。 曾開源在臉書上貼文指出:「我從來沒有在個人臉書分享關於工作的重要訊息,理由是因 為這樣子並不是專業的表現,但是0402的案子值得全台灣民眾一起參與並提供相關證據, 讓檢察官可以盡速發現真相,讓我們的臉友們廣發此訊息」、「如有民眾在案發現場拍到 疑似非乘客的影片、照片,歡迎提供到花蓮地檢署LINE帳號,LINE ID:@329tkjav」。 台鐵太魯閣號出軌後,有民眾直擊李義祥第一時間與另一名工人站在邊坡上觀看案發現場 ,當時有網友在《蘋果新聞網》臉書專頁PO照留言說「我家人當天是最後一節車廂,也是 第一時間下車拍到現場可不只李義祥一人。」新聞報導後,網路上又爆出更多照片,指當 時邊坡上除李義祥還有5名著藍色及黑色上衣男子徘徊現場,若加上稍早邊坡照片曝光的 李義祥及身旁一人,坡上恐至少有7人,網友認為可能都是施工工人,但他們後來都不見 人影,看到發生意外後,眾人全跑了! 雖然李義祥表示,2日早上約 9 時左右駕駛貨車一個人巡視工地,因為沒施工所以把車停 到工務所前,接著就進去休息室,後來車子就滑下去發生事故,但台鐵表示,當天應是停 工期間為何施工現場有那麼多人?是在偷偷施工嗎?難不成李義祥在說謊。 法界人士指出,若是李義祥在第一時間已知車子掉落,卻沒任何作為,那他的不作為可能 涉及《刑法》殺人罪,最重可判處死刑,其他同樣在邊坡施作的工人若知悉車子掉落也沒 通報的話,可能同樣涉及過失甚至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 律師謝岳龍認為,依目前媒體報導李義祥的說詞,他似乎是不知道車子掉落到軌道上,檢 察官目前也以過失致死罪將他羈押,但是否為真,仍要檢視其他證據,像是查扣他的手機 檢視當天聯繫的過程,才能釐清整個事件發生的原貌。 若查出李義祥真的不知車子從邊坡滑下去,或是在他看到火車瞬間撞上且來不及通報,那 他或許真的只構成《刑法》過失致死罪,但是若查出他說謊,他明知車子已經掉落卻沒立 即處理或是通報,導致發生這個死傷慘案,若是契約的約定對於土石等物的掉落有防止義 誤的發生,李則具有保證人的地位,他若沒通知,他的不作為則構成《刑法》殺人罪,最 重可處死刑。 對於其他站在邊坡觀看的人有無刑責?謝岳龍分析,若是他們只是一般路人經過在看熱鬧 ,他們只算路人甲,沒有通報的義務,即使沒有通報或是任何作為,也沒有任何責任。 但若這些人真的是在邊坡施作的工人,則要看他們到底在第一時間知不知情,若是不知車 子掉落那並無過失,但若是在車子掉落後火車還沒撞擊前就已知悉,則要看他們負責的工 作分工任務,是否對土石等異物掉落有無防止義務,若有義務看到又沒有即時通報等作為 時,則可能涉及過失致死甚至故意殺人罪。(呂志明/台北報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kV3o7d 6.備註: 有相關照片還是交給專業的檢警來辦案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7.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7609652.A.7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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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d or A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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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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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風向怎麼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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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黨,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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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幹嘛? 還要檢仔出來拜託全民當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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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檢警能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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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辦案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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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工連合大地也有人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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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拿不到照片吧...誰叫包商有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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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爭點太難證明了,要證明主觀的已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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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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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以上2個截圖,來提供多元資訊。(希望有司法人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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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司法能真的獨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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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兩個人 那那兩個找律師之後知道裝傻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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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找其他人來證明他們兩個當時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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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對的 還要測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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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開到工務所的車不見了,他不知情?誰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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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七分鐘的照片其實是對被告的有利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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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謊不能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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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要看他手機有沒有自己露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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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貼圖了 有夠沒用的宣傳方式 要貼去FB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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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缺乏說謊者要大幅加重罰則機制 這樣犯罪者都不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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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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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台灣沒信仰啦,具結也沒啥人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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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是跟聖經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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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党證 就算在上面泡茶都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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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50條人命,檢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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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等線索自動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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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第一天不搜索他家,現在才在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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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好像有新聞說第一天有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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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幹檢察官?這麼容易相信犯人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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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現在是在要有照片的人提供照片欸 跟搜索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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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 而且也去搜索過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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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放人 檢察官慢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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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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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第一天當檢察官 也比相信開失智列車的人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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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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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過這麼多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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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出來是乘客 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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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就代表檢方手上沒什麼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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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家體驗國民檢察官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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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捐款請厲害點的律師吧 開庭幫助檢察官也監督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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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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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證據我認為還好 那些照片4/2第一時間沒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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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才有人po出照片 所以檢察官希望有人有證據就提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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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黨證的司法結果,前例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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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滅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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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該不會沒有查扣手機&調通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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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照片全貼網路才對,交出去只會沒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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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 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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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人士可以這樣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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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地檢署會有LINE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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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7:21, 4年前 , 63F
就怕追到大白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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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7:40, 4年前 , 6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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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7:50, 4年前 , 65F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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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8:23, 4年前 , 6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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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8:24, 4年前 , 67F
車子摔下去聲音那麼大,工寮隔音有好到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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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20:34, 4年前 , 68F
誰敢給,萬一又是乘客到時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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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01:09, 4年前 , 69F
為啥不敢給? 警察辦案自會排除嫌疑人 責任不在提供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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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WQiEqVq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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