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8938個1元硬幣給付移工 桃園勞動局:丟台灣人的臉

看板Gossiping作者 (Τ/taʊ/)時間3年前 (2021/03/27 17:09), 3年前編輯推噓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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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kaHakkinen (丟人現眼過氣老人)》之銘言: : 「8938個1元硬幣的羞辱」,移民移工服務中心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 發文表示, : 一名移工在台灣任看護工4年,期間被雇主要求協助雇主家經營的餐車工作,長期下來疲 : 憊不堪,向仲介反映卻不處理;雇主稱如果要轉換雇主,除不給付薪資,還須賠償4萬元 : 提前解約金。 這邊已經明顯違法 https://db.lawbank.com.tw/FLAW/FLAWQRY03.aspx?lno=57%2c68&lsid=FL015128 就業服務法 第 57 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 二、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 三、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四、未經許可,指派所聘僱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 作之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 五、未依規定安排所聘僱之外國人接受健康檢查或未依規定將健康檢查結 果函報衛生主管機關。 六、因聘僱外國人致生解僱或資遣本國勞工之結果。 七、對所聘僱之外國人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其從事勞動。 八、非法扣留或侵占所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 九、其他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 簡單說 既然是申請家庭看護 就不能做照顧被看護者以外的事 別說是要求去做餐車生意了 就連要求去幫忙遛狗洗車有的沒的與照護無關的雜務也是違法 若要照料家務 則是應該另外申請家庭幫傭 而且不管是家庭看護或幫傭 都不可以要求從事幫申請者營利的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226.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6836179.A.321.html

03/27 17:13, 3年前 , 1F
外勞自願去做的
03/27 17:13, 1F

03/27 17:15, 3年前 , 2F
人家自願
03/27 17:15, 2F

03/27 17:16, 3年前 , 3F
自願也不行阿 該僱主應該不得再申請移工
03/27 17:16, 3F
是的 雇主違法不但會被罰鍰 還會被廢止聘僱許可

03/27 17:17, 3年前 , 4F
都是自己自願
03/27 17:17, 4F

03/27 17:17, 3年前 , 5F
被自願
03/27 17:17, 5F

03/27 17:18, 3年前 , 6F
我也記得不行做看護相關以外的工作
03/27 17:18, 6F
※ 編輯: turbomons (123.194.226.15 臺灣), 03/27/2021 17:21:53

03/27 17:21, 3年前 , 7F
人家勞動局都認定合法了
03/27 17:21, 7F

03/27 17:22, 3年前 , 8F
抵制中國血看護...垃圾9.25毛...什麼!?是台灣!!!!!!
03/27 17:22, 8F

03/27 17:28, 3年前 , 9F
推原PO,雇主已經違法了
03/27 17:28, 9F

03/27 17:31, 3年前 , 10F
雇主違法指派外勞從事其他許可以外工作,經地方主管機關查
03/27 17:31, 10F

03/27 17:31, 3年前 , 11F
獲者,將依法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03/27 17:31, 11F

03/27 18:02, 3年前 , 12F
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合法工作範圍僅是基本的看護工作,不得從
03/27 18:02, 12F

03/27 18:02, 3年前 , 13F
事打掃、照顧孩童、至店面或公司協助經營等許可以外工作,
03/27 18:02, 13F

03/27 18:02, 3年前 , 14F
或將自身所聘僱的外籍看護工「出借」給親戚、朋友家打掃房
03/27 18:02, 14F

03/27 18:03, 3年前 , 15F
舍,不論外籍勞工是否「自願」或於「閒暇時間」幫忙,皆以
03/27 18:03, 15F

03/27 18:03, 3年前 , 16F
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
03/27 18:03, 16F

03/27 18:03, 3年前 , 17F
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03/27 18:03, 17F

03/27 20:28, 3年前 , 18F
就跟台勞一樣,都是自願加班
03/27 20:28,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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