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院喊卡「勞工職災保險法」 邱顯智:一如以往跳票毫不易外
※ 引述《notepad67 (甄姬拔劍)》之銘言:
: 你們為什麼要反政府,民進黨在拼經濟,你們在扯後腿?
: 職災險保費多少錢?
: 一個人大約是50元-85元,老板拿這些錢去吃檳榔不好嗎?
: 給勞工保險有什麼用?
: 現在4人以上的公司,本來就強制納保了
: 職災保險法修法是針對4人以下小公司
: 會去4人以下小公司工作的,就沒競爭力的社會低層人士啊
: 民進黨為什麼要給你們這些低等人活路?
: 你們死了、殘了就活該啊
: 誰要你不當老闆?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95216
勞動節大禮!政院拍板勞工職災保險法 提高失能傷病給付
行政院會今天(25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將職災保險單獨立法,並
增加最高與最低投保薪資門檻、提高傷病水準、失能年金給付水準等,草案也將4人以下
微型公司納入保障範圍,進一步擴大職災保護網。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行政院會表示,這項
草案是政府送給勞工的大禮物,也向1千多萬名勞工致敬。
在勞動節前夕,行政院會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由於目前的勞工保險
是綜合性保險,職災保險包含在其中;新法草案將職業災害抽出、單獨立法,提高勞工保
障。
目前4人以下企業的勞工是自願加勞保,因此不一定享有職災保障,新法草案通過後,規
定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勞工,不論雇用人數皆強制納保,勞動部預估將新增8萬多個雇主
須替勞工加保職災保險,約可增加33萬名勞工受惠。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白麗真說:『
(原音)我們現行勞保4人以下是自願加保,未來立法後,不論今天雇用勞工人數是多少,
只要受雇勞工受雇在事業單位,一律強制納保,勞工從到職當日就會發生保險效益。』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投保薪資上限從勞保最高新台幣45,800元,提高至72,800元
;下限從11,100元提高至基本工資水準(目前為24,000元)。醫療給付方面,除依健保支付
標準外,也規劃支付健保給付特材的自費差額;傷病給付發給投保薪資的70%。相較於現
行勞保以年資計算失能年金給付,新法草案將失能分為3個等級,並依照失能程度給付失
能年金,完全失能者給付投保薪資的70%、嚴重失能者給付投保薪資的50%、部分失能者給
付投保薪資的20%。
至於保費部分,依法已設有稅籍、已辦理登記的公司,職災保費由雇主負擔;無一定雇主
或自營作業者保費,政府負擔60%、勞工負擔40%。至於新增納入保障33萬名4人以下企業
員工的保費,勞動部估算雇主平均每人每月負擔75元。
行政院通過草案了,但是那個已經沒有用了。18日到現在已經七天了,頭七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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