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人睡同張床「妳閨蜜歸ME」!渣男隔女友伸手狂摸 詭辯:做春夢

看板Gossiping作者 (blitzkrieg比較低)時間3年前 (2021/03/12 17:0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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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eddie1209》 之銘言: : 審理時賴男卻否認犯行,甚至回「我相信我不會做起訴書所載的事,我沒有伸手摸小香的 : 胸部跟外陰部,案發當天我很累所以當下情形我也不清楚,我那天並沒有做春夢。」而會 : 道歉是因為被女友逼,如果有做當下會直接道歉,但就是沒有做,所以才會被逼著道歉。 : : 合議庭認為琪琪與小香是相識10年的好友,不可能憑空杜撰汙衊閨蜜男友,根據賴男傳給 : 小香的道歉對話「我除了對不起我真的還是不知道說什麼,我也沒有辦法原諒自己。」認 : 定賴男如果沒有猥褻為何要道歉請求原諒,故不採信賴男所稱的是被逼著道歉。 : : 法官認因同一地點及密切時間犯案,視為接續犯論以一罪,審酌賴男與小香曾是朋友,卻 : 不知自重僅為滿足一己私慾,侵害小香性自主決定權,導致小香驚嚇恐懼,雖然有意與小 : 香和解但遭小香當庭拒絕,考量賴男無前科高中肄業待業中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 : 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額....那個.... 是不是男生只要矢口否認就好了? 這男的就是話太多露馬腳對吧? 法院怎麼可能依靠什麼「十年好閨蜜不會騙人」這種方式辦案? 怎樣才能逃過這種鹹豬手事件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89.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5539959.A.968.html

03/12 17:14, 3年前 , 1F
手剁掉
03/12 17:1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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