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汐止厚德里里長官威好大啊~
刑法第304條規定,透過強暴脅迫,使別人做無義務之事,或妨礙他人行使權利,構成強制罪。
威脅對某人不利,使某人心生恐懼,
進而影響某人做或不做某事。
學生如果不爽,可以去提告。
※ 引述《samok (記者只會抄公社低卡記錄7)》之銘言:
: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mDgS31F.png
: : 汐止厚德里里長官威真的超大的阿
: : 一大早在站牌等著坐滿學生的藍23公車到站
: : 到站以後居然上車直接要學生下車走路去學校
: : 學生不下車還恐嚇學生說要告訴學校
: : 結果下午學校就收到里長的命令
: : 直接要求學生以後不得搭藍23到學校附近下車
: : 必須都得在厚德里下車讓當地的里民搭車...
: : 超屌的阿..這年頭里長比天大
: 這樣看起來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 如果是真的 里長很誇張
: 學校也很誇張吧
: 生輔不去維護學生搭公車上下學的權益
: 反而直接要求學生走路
: https://imgur.com/ttnoJR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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