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台灣人死都不肯保持安全距離
經檢舉以下影片
承辦員警說我無法知道對方車速,縱使貼緊我車尾
這樣無法開罰 ?!
下面影片是前後方紀錄器同時畫面,
大車加速貼近我車尾,我閃雙黃燈警告仍繼續維持貼近,我馬上讓道
同時前方左方都有車輛 (影片可看到左車道有黑色車跟我並行,免強讓他通過後我換左
車道),也可看到該大車繼續貼近前方其他車輛,之後換左道換貼其他車子
https://youtu.be/3nuYuwG4O64
高速公路總局清楚提到,「大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減20」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或「跟隨前車通過某一定點(如標誌、燈桿)的間隔時間,大型車應至少有3秒鐘之
時距」。
1. 看影片就知道該車距離不到2公尺,再看地上標線也清楚顯示絕對不到5公尺。
若不到2-5公尺,若大車與前車應至少保持「速度減20」的距離反推,
它速度也應至少低於22-25km/hr,影片中看起來車速可能低於22-25km/hr嗎?
2. 再者,「對方及我的車速從影片的時間跟經過的標線距離,可算出速度超過
80km/hr」,誇張點扣20km/hr好了,假設慢到剩60km/hr (最好是)
大車車速超過60km/hr的狀況下,距離前方車輛不到2-5公尺,是符合公路總局規
範的嗎? 依規定應保持60-20=40公尺以上! 請問影片看來距離有可能40公尺以上?
看地上標線就清楚顯示絕對不到5公尺
3. 再以規定「跟隨前車通過某一定點(如標誌、燈桿)的間隔時間,大型車應至少
有3秒鐘之時距」來看,也清楚看的出該車距離我遠遠小於3秒鐘的時距。
以上3點可得,該大車明顯危險違規,未保持安全距離明確!
(不止對我車,清楚可見也無對前方甲乙兩車保持安全車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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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這樣還懶的開罰的八卦? 怪不得學長們都貼車逼車樣樣來沒再怕阿
被檢舉的只是冰山一角,這樣還不能開罰? 國家恥輪真偉大阿
話說承辦人員還回我,沒有"測速儀"是無法檢舉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
我問他所以檢舉系統民眾不能使用,竟然回我: 「對!」
還問兩次有撞到我嗎? 若沒有怎麼證明當時車速這樣靠太近?
#鴿子是學長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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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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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歡迎來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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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buser (114.32.131.132 臺灣), 03/07/2021 08: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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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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