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丁允恭嫩妻轟女權團體 「難道男性一定就是加害者?」
丁允恭的事情,女權團體到底要有什麼反應?
目前比較屬於女權團體可以說話的部分
就只有Y女說丁允恭強拍她的自慰影片,還威脅她要公布出去
但是這個前提是丁允恭真的有幹這件事
如果丁允恭真的強拍影片,那女權真的該嘴
依照目前的理解,丁允恭也不是性侵Y女,如果Y女當初被幹得不甘不願
早就可以提告性侵,DNA都留在身上,未必會定罪,但保證會起訴
又不是性侵,你要女權團體嘴丁允恭什麼?
丁允恭被告性騷擾的部分,是不甘心Y女另結新歡,公布一張2個人在公共場合的合照
公布合照的動機,或許有討論空間,但是公布的照片也沒有什麼不雅內容
這樣你要女權團體嘴丁允恭什麼?
我個人還是認為,丁允恭最可惡的事情是
你要幹女記者,你下班回家幹、在摩鐵幹,那都你家的事
但是你居然在上班時間領人民的納稅錢,在用納稅錢建立辦公室裡幹
應該要找出他到底在上班時間幹了幾次,把他那幾天的薪水全吐回國庫吧!
再補個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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