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22.8萬車欠停車費 柯P下令:禁停公有停車場、停路
※ 引述《chart (まどか NO.1 \(^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寶
: 2.記者署名:陳思豪
: 3.完整新聞標題:
: 北市22.8萬車欠停車費 柯P下令:禁停公有停車場、停路邊就貼「欠錢」公告
: 4.完整新聞內文:
: 北市有不少欠繳停車費大戶,為此市府每年都要花不少精力、時間進行追討。台北市長柯
: 文哲今天(2/26)上午下令,未來將研擬一項新政,市府將「認車不認人」,只要民眾車輛
: 欠繳停車費長達一個禮拜,所有北市公有停車場都不准停,就算停路邊也會貼公告告知「
: 欠款」,他認為這樣方式,將可以解決95%以上欠繳案件。
: 北市上午舉行交通會報,停管處公布近年來欠款、催繳情形,近幾年欠繳最嚴重為2018年
: ,當年欠費件數為66.8萬件,催繳金額7500萬餘元,但停管處建置管理系統強制執行,欠
: 費達300元就會寄簡訊通知,並針對久停車車輛進行拖吊,案件有下滑趨勢,去年北市停車
: 欠費件數為22.8萬件,催收金額達2650萬餘元,前年欠費件數為22.1萬件,催收金額為
: 2570萬餘元。
: 柯文哲聽完簡報後突發奇想,直言這些欠錢的人「根本不該讓你進(公有)停車場」、「本
: 場所拒絕你進入」,還抱怨市府要認車不認人,「怎麼可以你欠我的錢,還來停我的停車
: 場?」沒有繳費的人應該全部列拒絕往來戶。
: 柯接著指示下屬設計相關制度,與其北市府催繳這個、催繳那個,不如改用新的做法,只
: 要欠款全部列拒絕往來戶,那些人就乖乖自動去繳錢;至於路邊停車部分,他直言雖然市
: 府沒有辦法限制去停,但也要貼公告告知「你欠錢了」,制度設計後要讓它可以自己跑,
: 要學會聰明執政,反問大家:「我下這個行政命令,有人敢來K我嗎?」
: 交通局長陳學台在一旁解釋,目前針對欠繳大戶,北市有些會強制質性(拖車),但柯不滿
: 這樣答覆,強調如果欠繳超過一個禮拜就不讓他停車,兩個禮拜就強制執行,那後面根本
: 就不用再寄什麼存證信函,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 接著柯抱怨,大家當公務員久了都很怕,自己日前跟警察同仁餐敘,發現大家都「龜龜鱉
: 鱉」,現在很多遊行都不照路線走,結果警察不去管制還讓對方大搖大擺的,國家還是要
: 有公權力,最後再次指示,未來停車費欠一個禮拜沒有繳,就讓他公有停車場進不去,路
: 邊也會警告,「我認為90%以上案件會在前面就擋掉(處理掉)!」
: 陳學台最後允諾:「相關機制我們會想一下。」柯接著鼓勵大家要放下那個心防,「我們
: 公務員都已經被馴化了,忘記我們是執行國家公權力,你欠錢我還讓你停公有停車場,哪
: 有這回事?你講理由給我聽。」最後再做總結,將來要認車不認人,只要有欠繳費的車子
: 時間超過一個禮拜,台北市公有停車場都不能停,如果路邊停車馬上貼公告通知「欠錢」
: ,如果還是無解,過兩個禮拜再進入催繳程序。
: 停管處長李昆振會後受訪表示,其實北市現在已有更嚴格機制,民眾只要欠費超過300元,
: 就會用簡訊通知進行催繳,如果是更嚴重的欠繳大戶,欠費逼近萬元的車主,一旦停入公
: 有停車場、路邊停車格時,市府可以馬上知道位置,通知執行署進行拖吊。
: 對柯文哲建議,他表示會回去研議,未來不排除與原先做法並存,但還是會等民眾積欠一
: 筆較可觀費用後才會執行,如果只是積欠幾十塊,很可能只是民眾一時忘記繳費,這樣就
: 禁止停車恐不符程序。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226/HAADZYSERVAELMKKNX566LW5PI/
: 6.備註:幹嘛不讓人停公有呢?停進去後要全繳清才能駛離出場
: 這樣不是更有效率追繳嗎?不給停去違停害死人柯屁能負責嗎?
笑死! 台灣人就是臉皮厚,當個市長連台灣人什麼德性都還不知道?
貼欠錢這作法是小學生嗎? 路人誰知道這台車是誰所有的
就算知道,又無關痛癢,有本事給你欠錢的,還會怕路人看哦?
欠錢不就很好,給他停啊,欠錢經催繳二次以上者
行政命令停進來直接扣車拖去保管場
要用車就去付罰金領車,就這麼簡單不會嗎???????
再來警車配電眼,自動辨識路邊車牌,只要發現欠錢經催二次以上車輛
直接叫拖吊車來拖走,這樣大家才會怕
欠60元,一拖就外加拖吊+保管費用,這叫因小失小
才會怕!!!!
當個市長這都要人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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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121.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4322607.A.F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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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的人民就怎樣的議員 很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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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權力? 法訂出來就有力了啦!
為什麼欠停車費不能拖 話都人講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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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都人講的啊!
※ 編輯: sephen (61.220.121.237 臺灣), 02/26/2021 15: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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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不能修是不是???
討論未來不是現在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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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鬼 你看看這麼多人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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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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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跟我講比例
騙10億也是一個詐欺罪,騙人1000元也是一個詐欺罪好嗎!
比例咧 哈哈哈哈
法律的比例就笑死人,台灣就是加害者市場啊! 犯法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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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限制自由 法律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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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的是誰? 我講動產你跟我講人???? 常識呢?????
拖吊場關人嗎?????????????
紅線停車可以當場拖吊 為什麼欠停車費不能?
現在只是法還沒這樣寫 要寫進去一點都不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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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紅線停車拖吊也是查扣財產囉 一定有先跑過法院程序
筆記~~~~~
好可怕 原來一堆人被拖車都是被查扣財產了 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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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合法進場停車,他不去繳費亭付錢,想走但被擋在柵門口,沒付錢柵門不會開
停車場這種設計就是犯了強制罪
人家雖然不付錢,但也不能限制他離場
那這樣停車場違法!!!!!!! 太厲害了啊! 所以我說台灣是犯罪者天堂嘛
罪犯就算了 人民也想幫罪犯開脫 讚讚讚
不想付一樣可以離開停車場 反正錢就是不付 你也不能攔我
※ 編輯: sephen (61.220.121.237 臺灣), 02/26/2021 17:12:42
※ 編輯: sephen (61.220.121.237 臺灣), 02/26/2021 17: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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