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住高雄20年被調台北 她怒告家樂福求償
這個案子裡可以看到勞工局的角色超廢, 態度就是
”你去打官司吧,我無法處理”
連台北勞工局也是這個死樣子
為什麼呢?因為
『勞工調動五原則沒有罰則』
『勞工調動五原則沒有罰則』
『勞工調動五原則沒有罰則』
有罰則的案子,大公司都不怕了,
他們會提訴願打行政訴訟
勞工局為了避免公親變事主, 碰到爭執不下的,都不會有作為,而是叫你去打官司
這個叫民事糾紛, 他們不管, 雖然他們有一堆解釋函令,但就是擺個樣子說說而已,
走過場調解
如果是基層勞工,哪有那個時間和金錢 去打官司
所以啦,當老闆跟人資都很清楚, 用調動的來逼你離職很好用
會去打官司的很少,越高階主管和有閑錢的才會這樣做
其他的就摸摸鼻子離職了
勞工局在這種案子的角色裡有什麼幫助嗎? “沒有”
死勞工,自求多褔,自立自強啊
※ 引述《jo850346 (Jo)》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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