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警約男網友見面遭打助興針 一驗竟是毒品火速辭職遭送辦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lolic)時間5年前 (2021/02/18 12:00), 5年前編輯推噓24(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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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isbpmtw (cisbpmtw)》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戴志揚 : 3.完整新聞標題: : 男警約男網友見面遭打助興針 一驗竟是毒品火速辭職遭送辦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交通分隊一名郭姓警員,1月4日與男網友相約前往西門町一家旅館見 : ,未料對方表示要替他注射一針興奮劑助興,郭員雖然起疑,但仍讓對方注射,事後他 : 得不安,擔心遭注射毒品,回到分局後立刻向長官自首並在隔日辭職,經分局對其驗尿 : ,果然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分局仍將郭員送辦。 : 根據警方調查,今年1月4日郭員趁休假期間,與1名男網友相約在北市西門町一家旅館 : 面,雙方聊天後,男網友希望郭員能注射針劑助興,郭員當時並未拒絕而讓男網友打了 : 針。但當天晚上郭員回到分局後,擔心被對方注射毒品,內心相當不安向長官報告並「 : 首」,同時於隔日提出辭呈。 : 分局也相當謹慎,立刻對郭原採尿送驗,尿液報告上月底出爐,竟然呈現毒品陽性反應 : 雖然郭員已經辭職,仍將郭員依照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 瑞芳分局自行調查後表示,瑞芳交通分隊郭姓員警,於110年1月4日在臺北市某旅社, : 時因誤信網友鼓吹而涉嫌吸打不明液體,案件發生後,當下雖立即主動向單位主管自首 : 辭去警職工作,然所採集尿液檢體經檢驗,有毒品陽性反應,隨即於同年1月26日依違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 為防範類似情事再度發生,瑞芳分局表示已責請各單位主管應落實查核管考,並加強關 : 同仁日常生活作息,若有作息異常等高風險人員,加強控管,絕不徇私護短;並於各項 : (機)會宣導,籲請同仁謹言慎行,培養正常興趣,交友及生活單純,以家庭為重心,避 : 發生違法違紀情事。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18001916-260402?chdtv : 6.備註: 不然我們把故事順序反過來講 毒甲屁精警察跟網友約砲旅館 還用興奮劑助性 結果被內部抓包/檢舉抓去驗尿 然後被迫離職以示負責吧 醬故事有沒有比較耳熟能詳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7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3620816.A.335.html

02/18 12:01, 5年前 , 1F
我覺得這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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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當天晚上就自首 因該不是被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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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合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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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合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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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合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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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很熟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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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是警察臨檢旅館,查到自己人吸毒,然後壓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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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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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標題以為是釣魚執法 結果根本是臭甲又在嘔嘔嘔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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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說法合理多了 畢竟甲甲吸毒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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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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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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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07, 5年前 , 14F
你哪隻眼看到內部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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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打警察臨檢到自己人要多打三個字 打我亂猜的要多四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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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這才是原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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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09, 5年前 , 16F
臭甲他媽的怎不人道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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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10, 5年前 , 17F
這故事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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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lic (42.77.177.7 臺灣), 02/18/2021 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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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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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12, 5年前 , 19F
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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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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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19, 5年前 , 21F
軍警果然都是一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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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24, 5年前 , 22F
辦黨證應該就不會被離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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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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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怎樣,不是內奸抓毒品被凹打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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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25, 5年前 , 25F
你怎麼知道是屁精?搞不好是毒甲攪屎棍比較合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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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27, 5年前 , 26F
原來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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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29, 5年前 ,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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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31, 5年前 , 28F
突然一切都合理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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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37, 5年前 , 29F
為甚麼一定要打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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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44, 5年前 , 30F
靠邀 我忽然覺得這篇可信度高多了(畢竟新聞那說法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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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44, 5年前 , 31F
推給該警,長官的連帶就很輕或幾乎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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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46, 5年前 , 32F
呵呵 沒事要打針,當一般人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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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46, 5年前 , 33F
這樣才比較合理 你敢讓人打一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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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46, 5年前 , 34F
不怕a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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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2:59, 5年前 , 35F
你是同事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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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3:06, 5年前 , 36F
我覺得文案應該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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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3:48, 5年前 , 37F
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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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4:02, 5年前 , 38F
隱約覺得事實真相應該是這篇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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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4:33, 5年前 , 39F
笑死,誰會沒事被網友打針,打維生素C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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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4:39, 5年前 , 40F
差不多 不過不會是臨檢 什麼咖 別的分局不會給你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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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16:40, 5年前 , 41F
十分合理。 籲請同仁謹言慎行,培養「正常」興趣
02/18 16:40, 41F

02/18 18:43, 5年前 , 42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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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WBUPGCr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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