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跳過代理商找原廠買東西被拒絕是誰的問題?
: → Blauwiese: 去國外買一百包餅乾回來也不用報關課稅 02/17 13:25
: → Blauwiese: 帶名牌包回來,超過2萬美元報稅就可以通關了 02/17 13:26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50003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 11 條
旅客攜帶前項准予免稅以外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 (管制品及菸酒除外) 其
總值在完稅價格新臺幣二萬元以下者,仍予免稅。但有明顯帶貨營利行為
或經常出入境且有違規紀錄者,不適用之。
: → Blauwiese: 無知就不要出來大肆宣揚好嗎 02/17 13:27
: 推 ajemtw: 推,垃圾綠共還在騙 02/17 13:28
: → Blauwiese: 弄個許可證也沒那麼難吧 02/17 13:30
: → Blauwiese: 歐洲團回來,你看有幾個人在報關的? 02/17 13:33
https://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510/201510121669898.html
女70名牌包不報關 遭沒收還找立委關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012000671-260402?chdtv
110個名牌包未報關被沒收 網拍女子哀哀叫
姑且不問是10/70 超值/超量沒報關風險就是沒收啊
: → Blauwiese: 難不成真的有人以為精品只能在台灣代理買? 02/17 13:35
真是好笑 現在連個人攜帶藥物都有限額限量
到底是誰無知?
你出國去帶五百萬劑疫苗回國來給大家看啊
個人可以攜帶的物品 vs 大量進口 要混為一談
現在連含有著作權的產品超量都可能違法了
第 87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四、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國外合法重製物者。
第 87-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前條第四款之規定,不適用之:
三、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或屬入境人員行李之一部分而輸入著作
原件或一定數量重製物者。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wfLaw_Interpretation_Content.aspx?SOID=183547
( https://bit.ly/3u5kr1E )
你去帶一百本在看看被抓到會不會被認為是合理....
另外經銷/代理商如果有專屬排他權
在授權地區連原發行商未經許可輸入都有可能侵權
不要散布什麼自帶超量不報關沒啥了
有些東西超量連報關都不能....
今天有代理商就是看代理商跟原廠間的授權範圍如何
如果排他 那 原廠就是偷賣嘛 代理商知情 原廠縮手 就正常商業行為
因為賣了到時被告的話,輸的機會大還要賠錢又沒了商譽..
如果沒有排他 那原廠 要賣就可以賣
代理商反彈 也合理 拿錢跟你拿到授權結果你還來搶客戶
泛德拿代理權 如果BMW直接還批貨給其他台灣車廠
泛德會跟 BMW 說沒關係 你就賣嘛...
至於代理商反彈還有沒其他考慮因素? 信者恆性而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72.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3542945.A.5F2.html
推
02/17 14:25,
3年前
, 1F
02/17 14:25, 1F
推
02/17 14:27,
3年前
, 2F
02/17 14:27, 2F
推
02/17 14:27,
3年前
, 3F
02/17 14:27, 3F
→
02/17 14:27,
3年前
, 4F
02/17 14:27, 4F
推
02/17 14:29,
3年前
, 5F
02/17 14:29, 5F
推
02/17 14:34,
3年前
, 6F
02/17 14:34, 6F
推
02/17 14:35,
3年前
, 7F
02/17 14:35, 7F
噓
02/17 14:51,
3年前
, 8F
02/17 14:51, 8F
→
02/17 14:51,
3年前
, 9F
02/17 14:51, 9F
→
02/17 14:52,
3年前
, 10F
02/17 14:52, 10F
不好意思你著作權產品 有權同意的是著作財產權人
不管有沒報關一樣違法
說買包包一堆不報關的是你
※ 編輯: kaky (36.238.72.189 臺灣), 02/17/2021 14:55:03
→
02/17 14:53,
3年前
, 11F
02/17 14:53, 11F
→
02/17 14:54,
3年前
, 12F
02/17 14:54, 12F
→
02/17 14:54,
3年前
, 13F
02/17 14:54, 13F
→
02/17 14:55,
3年前
, 14F
02/17 14:55, 14F
科科 移花接木第一名?
那段我貼給你看的 打臉你的 超過2萬美金才要報關
下面新聞打臉你的一堆歐洲團買包不報關
大量買餅乾不是你的例子嗎?
跟你說大量買個人可以攜帶的物品跟進口特殊物品?
你著作權產品 未經著作財產權人許可 超量 你報關一樣違法
※ 編輯: kaky (36.238.72.189 臺灣), 02/17/2021 14:59:22
噓
02/17 14:59,
3年前
, 15F
02/17 14:59, 15F
噓
02/17 15:03,
3年前
, 16F
02/17 15:03, 16F
→
02/17 15:04,
3年前
, 17F
02/17 15:04, 17F
推
02/17 15:05,
3年前
, 18F
02/17 15:05, 18F
→
02/17 15:05,
3年前
, 19F
02/17 15:05, 19F
→
02/17 15:05,
3年前
, 20F
02/17 15:05, 20F
→
02/17 15:05,
3年前
, 21F
02/17 15:05, 21F
→
02/17 15:06,
3年前
, 22F
02/17 15:06, 22F
→
02/17 15:07,
3年前
, 23F
02/17 15:07, 23F
→
02/17 15:07,
3年前
, 24F
02/17 15:07, 24F
到底是誰在斷章取義?
你說兩萬美金才需要報關報稅
==> 我拿法規就2萬台幣以內才免稅
你拿很多人去歐洲買包不報關
===>我拿不報關的後果
你拿餅乾大量 免報、免稅
==>跟你說如果是著作權產品 大量未經許可就是違法
你就算報關、報稅還是違法
所以是否要報稅、報關、後果如何 要看產品性質 不是一概而論...
你要拿你文章有提到 包包 報稅、報關 可以合法進口 我有說錯誤嗎?
你跳針 我沒說你有說錯的 來噓 我說你說錯的? XDD
※ 編輯: kaky (36.238.72.189 臺灣), 02/17/2021 15:18:01
噓
02/17 15:21,
3年前
, 25F
02/17 15:21, 25F
→
02/17 15:22,
3年前
, 26F
02/17 15:22, 26F
個人行李就是免稅外總值2萬台幣就要報稅
另外法國對個人帶出境的包包也採嚴格限制
→
02/17 15:22,
3年前
, 27F
02/17 15:22, 27F
→
02/17 15:23,
3年前
, 28F
02/17 15:23, 28F
→
02/17 15:23,
3年前
, 29F
02/17 15:23, 29F
在法國可能違法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BOWqqz
https://www.roc-taiwan.org/fr/post/9616.html
"
倘一次性(或多次)購買大量精品申請退稅,易遭相關單位認定為商業用途,
遭課以重稅,另協助他人代購亦已違反退稅規定,屬於逃漏稅款之違法行為,
以上一旦遭查獲,除購買物品將全數沒入及面臨巨額罰款外(含追繳之前已申
請退稅款項),情節重大者,恐涉及刑罰。
"
※ 編輯: kaky (36.238.72.189 臺灣), 02/17/2021 15:39:01
噓
02/17 15:33,
3年前
, 30F
02/17 15:33, 30F
→
02/17 15:33,
3年前
, 31F
02/17 15:33, 31F
→
02/17 15:33,
3年前
, 32F
02/17 15:33, 32F
→
02/17 15:34,
3年前
, 33F
02/17 15:34, 33F
→
02/17 15:35,
3年前
, 34F
02/17 15:35, 34F
自己先看看歐洲各國規定 在看人家有沒有斷章取義
※ 編輯: kaky (36.238.72.189 臺灣), 02/17/2021 15:40:09
→
02/17 15:43,
3年前
, 35F
02/17 15:43, 35F
→
02/17 15:43,
3年前
, 36F
02/17 15:43, 36F
噓
02/17 15:47,
3年前
, 37F
02/17 15:47, 37F
→
02/17 15:48,
3年前
, 38F
02/17 15:48, 38F
→
02/17 15:50,
3年前
, 39F
02/17 15:50, 39F
太好笑了舉大量是你開頭的又推給我?
→
02/17 15:50,
3年前
, 40F
02/17 15:50, 40F
→
02/17 15:51,
3年前
, 41F
02/17 15:51, 41F
原來出國買東西回國只要看自己國家不用看雙方國家規定啊
到底是誰沒水準啊....
※ 編輯: kaky (36.237.189.45 臺灣), 02/20/2021 11:39:0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