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要鑽車縫!騎士慘被聯結車輾過爆頭亡

看板Gossiping作者 (吹笛牧童)時間3年前 (2021/02/08 16:33), 3年前編輯推噓9(10111)
留言22則, 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7/24 (看更多)
: ※ 引述《pierreqq (葉子上的貓)》之銘言: : : 呵呵 那叫車縫 笑死倫!! https://imgur.com/a/4LnvpdP 是車縫無誤,你可能看錯秒數了,截圖給你 : 法律就規定那個縫不能騎不能鑽了 (下文的'你'不是你;就我語氣中找個第二人稱 發覺語氣寫太兇了,怕被我回的板友不舒服,先行聲明) 也不是每次都有規定 像路肩,慢車道是規定成一個車道 但有的是'很寬的路肩' 標誌標線未統一,警察不開罰 然後有人還去找出來說是政府的錯 這種人怎麼不直接去選議員,當政府的一部份呢?還有薪水領 不然就是檢舉同時公開,那還稱得上是熱心民眾,也給懶惰不做事的政府一個教訓 最糟就是不提報,只 po 在八卦板 這個叫做'以為政府在八卦板上班' 上次還有人嗆我:不然八卦板有什麼用 什麼用,當然給你發廢文用啊,以為政府在八卦板上班是誰的錯? 現在的狀況就是多到政府處理不來,要處理必需普查 大家有碰過戶口普查嗎?其實這時要交通普查 懂得去要求地方政府的還算知道找人力了 全要求交通部的.. 當然交通部當唯一窗口,也有職責代轉相關單位,不得推諉 但那是指你行文至交通部時(這我有經驗,頭份交通我行文至交通部,人家沒拒絕, 但現在我會找地方議員,用 line 就可以找,也不用自己寫八股文投正式信箱) 直接海量指控在八卦板一指,但又沒行文 還真是不普查滿足不了這些傢伙 連以前國民黨時代的規劃和政策,也要往後賴到四年選一次的政府 國家機器那麼大一台,不知道怎麼催油門當然不會跑啊 》但有的是'很寬的路肩' 》標誌標線未統一,警察不開罰 回到這句,所以有人檢舉機車走路肩(不是慢車道,是很寬的路肩) 警方的回應是:依法不可走,不會主動開罰,但有檢舉一定要處理 還有印象吧! 這就是標誌標線未統一;如果夠寬,把它畫成慢車道,那就依法可走 如果不夠寬,那你以前每次走都安全,是運氣好 但那就是鑽,只是你不承認而已 要不然就是地方風土民情,有的地方更為禮讓,交通更為緩慢 鑽一鑽無傷大雅,但那是地方權責了,可由地方政府自行開放拿捏 但無法由交通部做全國性的法規,不然全國要統一的話,你說開放還是不開放 說不出一個準.. 上次一個在山路鑽路肩的,路肩寬到超過一輛車寬 但在路肩被大車轉彎的後輪差壓到 路肩很寬是沒錯,但後輪差就是會神奇的吃馬路 後輪差宣導影片出來多久了?還是有人不信邪 甚至有人跟我說'大車不把四個輪子開進標線就是大車的錯,與後輪差無關' 我突然想到電流集集棒;你行,你開給我看 如果大車同業公會說有本事開進去,不開進去的大車是駕駛技術不好,那我挺你 不然就是你開進去,然後我看扁整群大車司機也行 畢竟以前沙石車撞傷人就倒車撞死人,然後同業互相籌錢支援,賠小錢不賠大錢 這說法也甚囂塵上,也許大車公會不是好東西,該業力引爆一下 但我直覺就是要大車沒後輪差是鬼扯.. 那個我也是寫八股文到交通部了,說路肩很寬 結果交通部底氣很硬,說那個就不是慢車道,完全就是機車不該鑽的錯 路肩很大也還是路肩,保留有其價值,比如增加視野 回到本案,常有機車鑽,這就是我常說的 如果機車取消了安全距離,那是誰逼誰的車?大車只好剎停了(如果有看到你) 因為大車一動,反而叫逼車,距離是被你取消的 於是一個不留距離,一個得留距離,這不是叫人家鎖停在原地? 我不是職業駕駛,所以比較有空,我都會鎖在原地 職業駕駛賺錢第一,肯鎖在原地的就不多了 然後再被狂酸什麼社會齒輪,GDP 可是這種車縫鑽進去,由後往前送頭的 真的就是沒法子 成功幾次不是問題,問題是只會失敗一次 如果可以經常失敗,你還可以磨練到更好的技術,經驗 但就只會一次了 然後大家再來推'下次不敢了' 更酸一點的推'療癒'還是'達爾文' 這裡根本不是機車委屈,不是用生命捍衛路權 這是本來就沒路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75.205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2770291.A.A33.html : 推 randykaku: 沒錯 死亡之縫 02/08 15:50 歡迎光臨,my 縫~ : 推 pierreqq: 基本上 公車停靠 左方是可以使用的. 不然全都違規了 02/08 15:51 : → pierreqq: 你要說 那縫我不鑽 那是你選擇. 02/08 15:52 請問你拿哪款駕照?真的嚇到了 就算全面取消機車禁行內車道,也不是這樣解釋的 就算引用台灣不承認的分割車道,也無法支持這個案例 還有人說台灣不承認分割車道,但也無罰則 這句更妙,同車道就該拉開距離了,引用安全距離不足,還算不上罰則? 不承認分割車道,那就是同車道了啦! 引用後車撞前車,後車全責 機車還得賠償大車損失;如果大車有損失的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82.1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2773231.A.857.html

02/08 16:36, 3年前 , 1F
解釋那麼多都不能掩蓋二輪大爺不可能錯的事實
02/08 16:36, 1F

02/08 16:37, 3年前 , 2F
推一樓
02/08 16:37, 2F

02/08 16:39, 3年前 , 3F
那是公車停靠區... 講那麼多卻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
02/08 16:39, 3F

02/08 16:39, 3年前 , 4F
公車停靠 左方是可以使用的
02/08 16:39, 4F
公車停靠區,指的是公車如果沒進去,有轎車自行停用,那該對轎車開罰 這一類的判斷 但是公車停了,左側可用,不會是這樣用 當左側沒車時當然可用 左側有車時,你還強調公車停靠區會讓左側自動生效可用? 這真的不是悍衛路權,這真的是完全沒有路權 每條規則,你是取 or 還是取 and ?

02/08 16:41, 3年前 , 5F
只是兩個騎士爭著用 比較倒楣的那個就晚七天回家
02/08 16:41, 5F

02/08 16:42, 3年前 , 6F
路肩本來就沒路權 你要用就偷用. 這不用那麼大聲還寫信
02/08 16:42, 6F
因為大家沒共識,而且有人以為政府在八卦板上班,我就熱心一下 不然這次你要不要寫信去證明你對? 我上次寫信去時就是有你這種人在堅持,我才寫信的 你覺得很簡單,不用大聲?你就不怕現在也有別人看你覺得很簡單嗎? 所以自己說的不算,必需交付仲裁,不然都是你認為

02/08 16:44, 3年前 , 7F
這個就說了 你騎車 不防右方小白切出 自己就會變小白
02/08 16:44, 7F
沒那輛 ubike 就是合法,你是這個意思嗎? 這仍然是賭性堅強啊! 沒那輛 ubike 我承認可能鑽車成功,但仍然符合你那句本來就沒路權 你要用就偷用 現在你因為一個公車停靠區,卻要說成機車有路權了!

02/08 16:58, 3年前 , 8F
公車停靠 機車本來有路權 UBike也有..
02/08 16:58, 8F

02/08 16:59, 3年前 , 9F
那是車道 不是路肩 我想你應該還清楚 別來亂了
02/08 16:59, 9F
我說了是路肩嗎?

02/08 17:00, 3年前 , 10F
當兩台車爭路權 都不讓 最慘的就是這樣...
02/08 17:00, 10F

02/08 17:01, 3年前 , 11F
當然 如果你不覺得那是你的路權 記得停下來呀
02/08 17:01, 11F

02/08 17:02, 3年前 , 12F
實在不知道你要吵什麼就是了...斷章取義亂吵一通
02/08 17:02, 12F
你已經宣佈自己正確了,不然憑什麼說我斷章取義?

02/08 17:02, 3年前 , 13F
那還真的不是縫 開個google map就知道了
02/08 17:02, 13F
那你開啊,我還有附照耶,我不是叫人去看,我是截圖附照耶 而且 google map 給的是路型,標線等固定資訊 到底是不是車縫,要看的是即時路況 你能從 google map 看出當時是不是車縫,真的很不一樣 麻煩你附照! 謝謝

02/08 17:03, 3年前 , 14F
同車道只有前後車區分,機車明顯就是想斷 ubike 路線,可惜
02/08 17:03, 14F

02/08 17:04, 3年前 , 15F
經驗不足、技術欠佳,被瞬間收掉根本沒痛苦,算功德圓滿。
02/08 17:04, 15F
| | | | | | | | -- | | | | | | A |B | | <= 公車停靠格 | | | | | | -- | | | | | | | 如上圖,是兩線道,公車停入公車停靠格,左邊是可行駛的 但指的是 A 還是 B? A 是完整車道,B 是分割車道,B在台灣不承認 當 A 有車時,B 會變成車縫 明明就是鑽車縫,現在要跟我說開個 google map 就變成不是縫 那快開給我看 B 再寬再大也不是有路權的 一如路肩再寬再大,也不是慢車道 另外就算 A 沒有車,也不建議走 B 想從公車左邊過,就完整的走在 A 車道上 不然 B 的位置是公車視覺死角 公車直接往外切,有得你受的.. 走在 A,公車一樣會直接往外切,但這角度剎停容易多了,不會被車肚子 A 到 ※ 編輯: HuangJC (49.216.182.198 臺灣), 02/08/2021 17:27:32 來說一個你會高興點的,當前車靠右禮讓時,台灣承認可分割可超車 當然也要求你要特別注意安全 不過那是指單車道,因為不割就沒車道了 可是如果是雙車道以上,你還割? 你必需切換一個完整的車道 這也就是'台灣不承認分割車道'這句話的精義 同時也是機車在爭取內車道路權的由來 因為夠肥夠割的路,並不很多 你覺得多,是因為你沒看到危險 那真的是車縫,真的超級危險 以機車靠右來說,汽車可以往左切,但必需離機車遠點(好像是半米,但我離到一米) 同樣的,這是指只有單車道時 當有雙車道以上,就要切換完整車道 機車應該騎在車道路中,慢速機車想禮讓才去靠右 而汽車超越這種慢速機車時,仍然必需左偏禮讓安全距離 其實那是不完整的切換車道(左切一車道,超車,再右切切回) 要計較就輸了,但方向燈我都有打 所以機車如果自己從右側過去,這叫分割車道;汽車沒左偏,安全距離不足 是機車在鑽車縫,台灣沒承認分割車道,違法! 在汽車慢速快停止時,分割車道是大家不計較 在汽車行進時,分割車道沒路權 違法! 右側超車就在開這條 ※ 編輯: HuangJC (49.216.182.198 臺灣), 02/08/2021 17:40:35

02/08 17:32, 3年前 , 16F
兩台摩托車跟UBIKE都想鑽三台大車間的車縫 真的屌
02/08 17:32, 16F

02/08 17:40, 3年前 , 17F
講白了不就只是台灣汽機車太多, 然後還人人都想搶快而已
02/08 17:40, 17F

02/08 17:42, 3年前 , 18F
當中我覺得騎腳踏車的最猛, 根本就紙糊的也敢湊熱鬧
02/08 17:42, 18F

02/08 18:10, 3年前 , 19F
你和這些兩輪大法官講理只是白費唇舌
02/08 18:10, 19F

02/08 18:57, 3年前 , 20F
同意你的說法,這就是為什麼同一車道只有前後而沒有
02/08 18:57, 20F

02/08 18:57, 3年前 , 21F
左右的關係。
02/08 18:57, 21F

02/08 18:59, 3年前 , 22F
很多違規不抓並不代表合法。
02/08 18:59, 22F
希望看到完整解釋,說明那為什麼不是鑽車縫,說明我哪裡斷章取義 ※ 編輯: HuangJC (49.216.182.198 臺灣), 02/08/2021 23:39:39 ※ 編輯: HuangJC (49.216.182.198 臺灣), 02/09/2021 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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