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鐵路殺警案「2份精神鑑定報告」不同 台南高分檢署關鍵攻防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5年前 (2020/11/24 13:01), 編輯推噓11(17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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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殺警案「2份精神鑑定報告」不同 台南高分檢署關鍵攻防 ETtoday新聞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鐵路警察李承翰被鄭姓男子刺死,一審以鄭男罹患失覺失調症判無罪,引起一片譁然,移 審台南高分院,台南高分檢署向高分院合議庭要求重新作精神鑑定,結果成大醫院所作的 精神鑑定報告與台中榮總嘉義分院所作精神鑑定報內容不同,鄭男無罪與有罪之間,這份 精神鑑定報告可能是關鍵因素之一。 鐵路警察李承翰被鄭姓男子刺死案,一審法官以55歲鄭姓男子患有思覺失調症,案發當天 是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四處陳情顯露出被害妄想),被告妄想內容(有人要在 他下車時以毒藥加害於他)與犯案行為(殺害要求他下車的警察)之間有絕對關聯,被告 後來接受精神鑑定時智商只有76,採信鑑定人的意見認為被告行為時已因罹患精神疾病, 導致其喪失辨識能力之免責要件而判處鄭男無罪。但此一判決出來引起國內一片譁然,並 引起社會大眾極大民怨,紛紛質疑「殺警無罪」! 案移審台南高分院二審之後,台南高分檢署檢察官林志峯及被害家屬都主張台中榮民醫院 嘉義分院替鄭男所做的精神鑑定有問題,要求重新送鑑定,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另委送請成 大醫院重新精神鑑定,結果成大醫院所作精神鑑定報告與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的精神鑑定報 告不同。 據林志峯檢官指出,先前嘉榮在鑑定報告中,明確指出鄭姓被告患有思覺失調症,案發當 天是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導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因此一審據以判決無罪, 並諭令50萬元具保;不過,成大醫院的精神鑑定報告認為,被告行為時僅有精神障礙致辨 識行為違法的能力「明顯降低」,同時指該精神障礙係因被告自行停藥所致,未來如繼續 服藥即可有效控制,成醫精神鑑定報告在法律面來看,被告僅得減輕其刑,而非免其罪。 林志峯表示,成醫精神定報告認為被告沒有反社會人格,但他持不同見解,仍將主張被告 具有反社會人格來作法庭攻防。 據了解本案移審台南分院,於5月25日第1次召開準備程序庭時,林志峯檢察官當庭即提出 3篇補充理由書,並陸續又提出共6篇補充理由書,針對本案嘉義地院委託台中榮民總醫院 嘉義分院所做精神鑑定報告是否逾越醫療專業,違背最高法院歷來之判決意旨,針對被告 智商是否僅為76分、是否有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及是否有反社會性格,引經據典逐一提 出論告理由書為論述,並聲請台南高分院刑事庭調查證據。 台南高分檢署並強調,對本案二審審判程序之法庭攻防必當竭盡所能,務求還死者李承翰 公道,以告慰死者及家屬。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123/1861140.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0.105.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6194115.A.D0C.html

11/24 13:02, 5年前 , 1F
兩份不同,不會做第三份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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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醫生和廢死法官演出來的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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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杯 或是擲硬幣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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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黨意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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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4, 5年前 , 5F
一開始家屬就沒指望判死了 結果直接判無罪 難怪人家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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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4, 5年前 , 6F
這滿可怕的吧,以後法官可以一直鑑定到一份讓他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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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5, 5年前 , 7F
報告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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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5, 5年前 , 8F
報告不同就是醫生問題了,建議告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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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拿刀砍人要害叫喪失辨識能力?我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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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6, 5年前 , 10F
本來就不應該是無罪這種判決,法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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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他媽的還知道身上帶把刀,還能砍人要害叫喪失辨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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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6, 5年前 , 12F
為什麼同一個人報告可以不同 ~ 這就是醫生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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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6, 5年前 , 13F
當我讀國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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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7, 5年前 , 14F
所以代表鑑定也是自由心證 ~ 與醫學報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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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誰是庸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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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醬: 都是醫生的錯 我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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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先解釋一下,能拿刀砍死人為什麼叫喪失辨識能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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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8, 5年前 , 18F
樓上上網查一下就能上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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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喪失辨識什麼的能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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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神經病各自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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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8, 5年前 , 21F
笑死,乾脆鑑定10份給電風扇吹,哪份最遠就選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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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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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9, 5年前 , 23F
修改法律吧 殺人無罪真的沒有辦法跟受害者交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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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9, 5年前 , 24F
可憐,一個國家的司法搞笑到連民眾都在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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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9, 5年前 , 25F
這種一看就有問題的司法制度到底什麼時候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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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0, 5年前 , 26F
以後要鑑定乾脆用抽籤的 ~ 抽到有病就有病 沒病就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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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0, 5年前 , 27F
人權派鬧到小英都難得出來講話的案子 還敢判無罪44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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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0, 5年前 , 28F
殺人犯刑責居然是由完全不用負責的精神科醫生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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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1, 5年前 , 29F
法律本來就是自由心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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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3, 5年前 , 30F
前幾天才有精神科醫生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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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4, 5年前 , 31F
法律人還是不要太自私的好 社會快被搞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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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5, 5年前 , 32F
台中牙醫命案 一審與二審的精神鑑定報告結果都不同 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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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5, 5年前 , 33F
所以喪失“辨識其行為違法”的能力但是沒有喪失“辨識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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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要害”的能力就可以殺人無罪,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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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5, 5年前 , 35F
現在連醫學報告都能自由心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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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6, 5年前 , 36F
審法官不採納第二次做的鑑定結果 你們說呢?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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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6, 5年前 , 37F
法官自由心證啦 想判輕就判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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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7, 5年前 , 38F
樓上 你說到關鍵字了 等等就有人跳出來說你很法盲 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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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8, 5年前 , 39F
看沈醫師要不要罵二審的醫師醫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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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8, 5年前 , 40F
這種情況在醫學上是有可能的嗎?在大腦結構上該喪失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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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8, 5年前 , 41F
力就一樣會喪失,沒有喪失A還保有B的吧?這該從嚴認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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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19, 5年前 , 42F
非從寬認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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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23, 5年前 , 43F
所以這種精神鑑定在法庭上非常不適用..都是看各自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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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25, 5年前 , 44F
擲銅板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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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27, 5年前 , 45F
一群人急著為垃圾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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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31, 5年前 , 46F
反正法官本來就不想判死刑了,現在只是拉醫生當擋箭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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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31, 5年前 , 4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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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37, 5年前 , 48F
不是無罪?無罪就放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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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45, 5年前 , 49F
立法幫嫌犯捐出眼角膜然後鋸掉四肢送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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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45, 5年前 , 50F
又會活又不用關又解決再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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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55, 5年前 , 51F
推A大 差點笑死
11/24 13:55, 51F

11/24 14:00, 5年前 , 52F
我覺得植物人才有資格稱為喪失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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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01, 5年前 , 53F
E1V1M1才算判斷力歸零
11/24 14:01, 53F

11/24 14:02, 5年前 , 54F
鑑定個屁 神經病跟一般人刑責相同不就好了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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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12, 5年前 , 55F
唯一死刑
11/24 14:12, 55F

11/24 14:12, 5年前 , 56F
有差逆 反正兩公約還在他就不會被判死刑啊
11/24 14:12, 56F

11/24 16:24, 5年前 , 57F
反正不管怎麼做法官都是要判無罪啊!歷史留名耶!
11/24 16:24, 57F

11/24 17:07, 5年前 , 58F
精神科醫師大概是用猜的判斷有沒有精神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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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7:08, 5年前 , 59F
只要知道流程 要假裝精神病應該不是那麼困難的事
11/24 17:08, 59F
文章代碼(AID): #1Vl9F3qC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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