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畢羊縱走落隊正妹魂斷溪谷 2失聯女躲「石後」捱過一夜

看板Gossiping作者 (膽小雞)時間3年前 (2020/11/22 14:20), 3年前編輯推噓3(7425)
留言36則, 1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3/21 (看更多)
※ 引述《longtimens (阿捲)》之銘言: : 一堆"山友"邏輯真的很差,又不是要你包山包海手把手的顧 : 都有人說有良心的老手正常看到這種裝備不齊來送頭的都會勸退 : 當然若勸不退就自找的 : 冷眼旁觀不出聲看別人送頭,就只為了攤車錢,那被噴冷漠自私不是剛好而已 你自己前面都分析有不同狀況,屢勸不聽就是自己負責。 : 一堆人被噴冷漠就說別人巨嬰 : 我就很好奇出事了良心過得去?還是說爬山爬久了覺得生命很渺小所以都沒差? 所以一堆指責前面四人的網友,是當下人也在現場? 對於這一團之間交流互動情況一清二楚,親眼目擊先到四人完全丟包不管? 一開始新聞報導有提到, 先到四人有在終點等,等不到人就去報警, 才會有後續搜救行動。 登山是風險活動,自己爬得完不代表有餘力照顧或救人。 就算是同行同團,從相關法院判決的見解來看, 同團隊友具體義務是「下山求救」與「報案」, 至於其他部分,頂多是「盡可能依所知給予基本協助,如藥品、糧食、飲水」。 但不包含「至少留一人一起走」或「背負下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1 年上易字第 1399 號刑事判決) 發生憾事,聽到的人應該都很難過, 不過相關法律義務和觀念還是要釐清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60.2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6026053.A.38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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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22, 3年前 , 2F
申請登山證注意事項不是告訴他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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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23, 3年前 , 3F
巨嬰:不管啦,沒留下來賭命就是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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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27, 3年前 , 4F
基本上上山後開始爬就各安天命,要噴什麼不拉一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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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27, 3年前 , 5F
都是腦子進水,但前面還沒進山,有勸就是有機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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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裝死湊車費還嗆人巨嬰,根本水準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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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28, 3年前 , 7F
1樓圖片夠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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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28, 3年前 , 8F
我覺得這團前面可能不是後者,不然也不會在那邊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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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29, 3年前 , 9F
後報警,但有些推文心態根本就是後者,不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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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事實根本不明,我覺得沒什麼好噴的。 雙方已陷入「老手想省錢不管新手」v.「新手自不量力活該」的自我想像之中。 先到四人有沒有勸阻或建議,也要等前後隊證言才知道。 但是對我來說,先到四人有等人、有報警就完成義務了。 至於有人說什麼良心苛責,我想只要是正常人,不論熟不熟,打過照面的人去世, 或多或少都會有陰影,也不用鍵盤正義感爆棚的網友發文指責。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160.227 臺灣), 11/22/2020 14:29:23 ※ 編輯: tentaikanso (36.230.160.227 臺灣), 11/22/2020 14:38:09

11/22 14:33, 3年前 , 10F
山友還真是熱情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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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37, 3年前 , 11F
山友最愛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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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43, 3年前 , 12F
你說的滿中肯的,但純粹是有些推文想法真的很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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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43, 3年前 , 13F
還整天亂比喻看了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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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44, 3年前 ,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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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17, 3年前 , 15F
事實不明你也是偏向護航,事實上輿論壓力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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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得一個個都覺得糾團不必互相照應,找人來當分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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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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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38, 3年前 , 18F
樓上說的是 長成這歪風真夠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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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54, 3年前 , 19F
沒在爬山就別瞎扯 爬山都知道自己要顧好自己 參加這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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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55, 3年前 , 20F
助行沒人厚著臉皮要人顧 不夠力要顧就是花錢參加商業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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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57, 3年前 , 21F
登高山這種專業性活動 你以為隨便人能幫忙顧 那都要請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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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58, 3年前 , 22F
業嚮導領隊才夠力 同行最多能順手給點協助而已 鍵盤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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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6:06, 3年前 , 23F
山友最愛露鳥露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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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6:30, 3年前 , 24F
山友最愛露鳥露胸 還有一個愛賞鳥跟菊花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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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03, 3年前 , 25F
即便是以新手需完全自行負責觀點來看,形成輿論壓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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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03, 3年前 , 26F
比大家繼續裝死不討論,繼續騙人來當分母生死自負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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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03, 3年前 , 27F
說清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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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10, 3年前 , 28F
有壓力,你糾人才會寫得更清楚。純共乘,上山後不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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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10, 3年前 , 29F
照應,裝備不借,頂多出事幫你報警,你寫這樣還出事,
11/22 17:10, 29F

11/22 17:10, 3年前 , 30F
沒人囉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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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16, 3年前 , 31F
寫再清楚遇到隱瞞硬跟的有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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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16, 3年前 , 32F
一開始就有寫要百岳經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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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7:16, 3年前 , 33F

11/22 17:21, 3年前 , 34F
不管,同團基本道義,同團沒死的依酒駕連座精神判刑
11/22 17:21, 34F

11/22 19:36, 3年前 , 35F
鍵盤登山的人真多 只會事後檢討別人出一張嘴 對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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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9:36, 3年前 , 36F
一點幫助都沒有
11/22 19:36, 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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