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釋字796「一律撤銷假釋」部分違憲 基層檢贊成籲速修法

看板Gossiping作者 (自由羊)時間5年前 (2020/11/07 00:16), 5年前編輯推噓8(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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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釋字796「一律撤銷假釋」部分違憲 基層檢贊成籲速修法 4.完整新聞內文: 司法院大法官今作出釋字796號解釋,指刑法第78條第1項「一律撤銷假釋」部分違憲。台北 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表示,過往撤銷假釋的規定過於僵化,會出現極端現象,造成非常扭曲的 結果,早已於2016年早已投書主張撤銷假釋應該要有彈性。圖/本報資料照。 https://i.imgur.com/wxYTBou.jpg
司法院大法官今作出釋字796號解釋,指刑法第78條第1項「一律撤銷假釋」部分違憲。台北 地檢署檢察官林達表示,過往撤銷假釋的規定過於僵化,會出現極端現象,造成非常扭曲的 結果,早已於2016年投書主張撤銷假釋應該要有彈性。 釋字第796號解釋,刑法第78條第1項規定,不分受假釋人是否受緩刑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 宣告,以及有無基於特別預防考量,使其再入監執行殘刑必要的具體狀況,僅因假釋中犯罪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即一律撤銷其假釋。 如此導致受緩刑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且無特別預防考量必要的受假釋人,均再入監執行 殘刑,於此範圍內所採取的手段,就目的的達成而言尚非必要,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並違反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的意旨,應自解釋公布日起失其效力。 林達曾在「軍法專刊」投稿刊登「不能安全駕駛罪之實務運作檢討與修法建議」,指出酒駕 近年重刑化政策,假釋中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宣告,一定要撤銷假釋,而酒駕在2013年 修法後,刑度取消拘役及單科罰金,故法官只能判處有期徒刑。 林達表示,個人贊成釋憲結果,撤銷假釋應該要有彈性,否則剝奪法官個案量刑空間,不然 竟然曾經發生有案例,因酒駕被撤銷假釋要服殘刑25年,有的法官於心不忍就直接判處免刑 。 他說,在執行苛時曾經首兩件極為無奈的案例,其中一名馬姓受刑人因肅清煙毒條例判處無 期徒刑確定,於1996年1月入監,2006 年8月假釋出監,卻在2014年4月間遭攔檢查獲騎機車 酒駕,於同年6月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2月確定。 他指出,依法只能撤銷假釋,並須將其發監執行全部無期徒刑。馬姓受刑人在先前的保護管 束期間已經復歸家庭,認真工作,受此打擊完全崩潰。 另一王姓受刑人則是因暴力犯罪判處無期徒刑確定,於1998年11月入監,2011年6月出監, 在2014年5月騎機車遭查獲酒駕,同年7月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3月確定。同樣也只能依法撤 銷假釋,並將其發監執行全部無期徒刑。 林達說,馬姓受刑人的案例雖經媒體報導,但於事無補,兩位受刑人僅因為騎機車酒駕各被 判處徒刑2月、3月,都將入監再關至少 25年以上,發生了非常扭曲的結果。 他表示,2013年修法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規定,造成兩種極端的案例結果,一是無期徒刑假 釋中再犯的嚴苛撤銷,另一是直接免刑的寬縱,兩者都造成不公平的判決結果。因此,建議 修法恢復拘役單科罰金刑度,賦予法官在個案上裁量空間。 林達認為,大法官解釋意旨是要修正假釋撤銷的規定,從這方向進行也非常好,希望法務部 能儘速修法,讓法官能夠在個案有彈性的量刑空間。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4994875?utm_source=lineapi&utm_medium=share 6.備註: https://i.imgur.com/xav7lOl.jpg
https://i.imgur.com/sEOR6nf.jpg
https://i.imgur.com/oo34F1C.jpg
https://i.imgur.com/wCMJdBb.jpg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796 一篇好的新聞是歷史的初稿 惟其不怕頭破血流,才配做新聞記者-成舍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9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4679416.A.F4B.html

11/07 00:17, 5年前 , 1F
說個笑話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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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0:18, 5年前 , 2F
犯罪者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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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些酒駕害死多少人 現在又說受刑人酒駕好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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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中還要刻意酒駕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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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酒駕撤銷假釋服殘刑有什麼錯?為何會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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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零容忍 是有人逼你喝酒上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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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說要加重酒駕罰則 現在又同情受刑人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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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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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無期還能假釋,法律人要不要先解釋中文的無期是什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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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可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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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不是加強刑度 而是要更貼近人權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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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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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說不爽去找立委 不干法官事的 給我出來跪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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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多官啊政客都酒駕過,一定要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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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0:22, 5年前 , 15F
啥人權 犯罪人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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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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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0:23, 5年前 , 17F
還人權欸 有人叫你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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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 都假釋 還犯過 當然要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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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好笑,假釋出來後因酒駕被抓回去繼續關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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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喝酒後再開車是人權 那叫央皇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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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0:23, 5年前 , 21F
台灣對罪犯還不夠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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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不要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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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能判無期的。都是殺人。不是過失殺人喔,繃潰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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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叫那些犯人做無薪工還是不照顧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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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也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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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覺得酒駕那麼不重要 那有種就不要入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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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修法廢掉酒駕啊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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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入刑了表示這很嚴重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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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司法 可笑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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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azsedcft (36.229.192.53 臺灣), 11/07/2020 0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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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uid=001606-IXZ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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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要去關25年好嗎 是跟你放出來好好做人結果你去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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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再讓你完成應盡的25年有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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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來就應該被關25年只是先幫你放出來而已有什麼好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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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酒駕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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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0:44, 5年前 , 38F
幹你媽的這跟本不叫無期徒刑阿,每個都關一下就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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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受刑人1998入獄,2011就放出來,才關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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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先提供假釋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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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姓受刑人1996入獄,2006就放出來,只關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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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0:47, 5年前 , 42F
無期徒刑?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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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才應該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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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爽,鬼島犯罪天堂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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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大法官 鄉民的思考只有黑與白 酒駕去死 關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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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1:27, 5年前 , 46F
給法官量刑空間沒問題 但卻常常一堆法官做出的決定令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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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不就好委屈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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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酒駕好委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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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4:51, 5年前 , 50F
假釋出來就乖乖的,跟人家學什麼酒駕,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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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4:57, 5年前 , 51F
原來台灣的無期徒刑只要關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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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6:27, 5年前 , 52F
結:反正忙的死的都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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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7:01, 5年前 , 53F
接下來什麼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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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7:23, 5年前 , 54F
監獄太多人,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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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8:39, 5年前 , 55F
法官真的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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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9:04, 5年前 , 56F
司法表示 無期犯太多 監獄沒空間了 好不客易趕出去的別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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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9:04, 5年前 , 57F
收回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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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09:35, 5年前 , 58F
當守法的人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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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14:58, 5年前 , 59F
無期徒刑 這名詞 理應申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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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VfNRuzB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VfNRuzB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