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禁電子煙但開放加熱菸?陳時中「略顯困惑」:我會研究清楚再報告
ETtoday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禁電子煙但開放加熱菸?陳時中「略顯困惑」:我會研究清楚再報告
針對衛福部國民健康署5月29日公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中,明定全面禁止「類菸品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14日質詢衛福部長陳時中,批評「類菸品」定義模糊,外界不清楚
是否包括電子煙與加熱菸。陳時中回覆,政府方向是要禁止電子煙,加熱菸則放入嚴制嚴
管。不過,陳時中面對江永昌後續追問略顯困惑,改口回應,「我把它弄清楚再跟你做報
告」。
根據上述修正草案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展示或廣
告下列物品:一、近似菸品或菸品容器形狀之物品。二、類菸品。三、未依第五條第一項
所定程序,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之指定菸品」。
第2條則定義,菸品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他含有尼古丁以取代菸草的天然植物為原料
,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紙菸、菸絲、雪茄及其他相類產
品;而「類菸品」為,以改變前款(指菸品)所定原料物理性態的方式,或非以前款所定
原料製成,得使人模仿菸品使用的相關產品。
對此,江永昌批評「這是在寫什麼,外界搞不清楚」,並詢問陳時中,加熱菸與電子煙都
是類菸品嗎?還是都不是?陳時中則說:「都是」。
江永昌接著表示,怎麼不寫更清楚一點?加熱菸跟使用菸油的電子煙基本上型態不一樣,
外界搞不清楚是兩者都禁止,還是只禁止電子煙,且「到底是要管尼古丁,還是要管菸草
原料、焦油或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到底要管什麼?」因此衛福部應正面表列清楚規範,其
他沒有被表列的通通不行,這樣比較快,法律要明確。
陳時中指出,政府方向是要禁止電子煙 加熱菸則放入嚴制嚴管。江永昌聽到後再問,「
有菸草、菸柱,純加熱不燃燒,但會有尼古丁的加熱菸你要開放?」陳時中則回應,基本
上朝這管理方向,並沒有嚴格地去限制,「電子煙我們就禁了啦」。
此時幕僚在旁向陳時中報告,陳時中略顯困惑,轉頭與其簡短討論後,對江永昌表示,會
再研究清楚再向委員報告。對此,江永昌不滿批評,「你已經5月29日公告,超過60天兩
個月,民眾對你提出意見說明的時間」。不過陳時中也說:「你講的現在這個印象,跟我
自己對這個法案的內容,那種所謂的印象是不太一樣的,所以我把它弄清楚再跟你做報告
」。
江永昌再批,這還滿糟糕的,恐怕要檢討衛福部。最後,由於江永昌質詢時間結束,衛環
會召委蔣萬安表示,「部長再去了解,了解清楚後再跟江委員報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14/1831698.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88.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3465735.A.41A.html
→
10/23 23:09,
5年前
, 1F
10/23 23:09, 1F
噓
10/23 23:10,
5年前
, 2F
10/23 23:10, 2F
推
10/23 23:11,
5年前
, 3F
10/23 23:11, 3F
→
10/23 23:11,
5年前
, 4F
10/23 23:11, 4F
→
10/23 23:12,
5年前
, 5F
10/23 23:12, 5F
推
10/23 23:13,
5年前
, 6F
10/23 23:13, 6F
推
10/23 23:14,
5年前
, 7F
10/23 23:14, 7F
→
10/23 23:16,
5年前
, 8F
10/23 23:16, 8F
噓
10/23 23:16,
5年前
, 9F
10/23 23:16, 9F
推
10/23 23:18,
5年前
, 10F
10/23 23:18, 10F

推
10/23 23:23,
5年前
, 11F
10/23 23:23, 11F
推
10/23 23:31,
5年前
, 12F
10/23 23:31, 12F
→
10/23 23:41,
5年前
, 13F
10/23 23:41, 13F
→
10/23 23:41,
5年前
, 14F
10/23 23:41, 14F
→
10/23 23:47,
5年前
, 15F
10/23 23:47, 15F
→
10/23 23:57,
5年前
, 16F
10/23 23:57, 16F
→
10/24 00:43,
5年前
, 17F
10/24 00:43, 17F
噓
10/24 04:25,
5年前
, 18F
10/24 04:25, 18F
推
10/24 05:11,
5年前
, 19F
10/24 05:11, 1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