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避免濫用「思覺失調」脫罪 專家籲增加虛偽主張代價

看板Gossiping作者 (桂)時間3年前 (2020/10/22 17:44), 編輯推噓6(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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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謝君臨/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避免濫用「思覺失調」脫罪 專家籲增加虛偽主張代價 4.完整新聞內文: 針對近年來「思覺失調」似乎變成許多嫌犯主張無罪的理由,宛如「免死金牌」等爭議,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陳建宏表示,很多不是「思覺失調症」的病人,他濫用這個名稱企圖脫 罪,導致疾病被污名化,應導向正軌,讓真正罹患疾病的人可以獲得治療跟對待;他也建 議,針對濫用者,應增加其虛偽主張的代價,已收嚇阻之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邀集學者專家以及司法院、法務部、衛福部等部會代表,召開 「勿讓思覺失調成為社會安全破口」公聽會,針對如何有效修法建構司法正義與社會安全 網等議題進行討論。 陳建宏指出,目前司法實務上,最多人拿來做抗辯的,就是「思覺失調」,許多人提到, 相關案件的被害人很可憐,但就協會的觀感是,他之所以變得可憐,並非因為此疾病,而 是很多不是「思覺失調症」的病人,為了脫罪,濫用這個名詞作為抗辯,導致該疾病被污 名化,造成社會的誤解。 陳建宏說,如何讓這些人不敢濫用這名稱,導向正軌,讓真正生病的人可以獲得合理的治 療和對待,也避免增加檢察官、法官、醫療專業者的負擔,這很重要。參考各國案例,若 謊稱有精神疾病做抗辯,後續必須接受治療,你有可能比在監獄裡關得更久,藉此,被告 及其律師就會審慎考慮是否以此作為抗辯主張。 此外,針對刑法第87條中,監護期間以5年為限,是否應避免期間限制?身心診所院長楊 聰財認為,監護處分不是處罰,而是保安處分,不應設有期間上限,而是應治療到再犯風 險降低,這需專業醫療團隊評估。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蕭宏宜則說,受監護的病患若有出 院需求或權利受損,應有審查和救濟機制。 中華警政協會研究學會秘書長許福生建議,可以將監護期間提高到10年,每年若要延長要 不斷審查,且要有專業精神病院的配合;另,也不是只修87條,相關的處所、程序、評估 等,這些將來都會被大法官不斷地檢視。時力立委王婉諭說,監護處分不是只有年限延長 的問題,應適當分流,以回歸社會為目標。 高雄大學特聘教授張麗卿則認為,監護期間不宜改為沒有時間限制,應符合比例原則,德 國對此有很嚴格的配討措施來保障人權;現行第1次採5年,符合精神疾病治療的黃金期間 ,建議可再加上2次3年的延期監護,最長11年,若仍無法改善,再以其他方式替代,考量 社區福利機構的銜接。 而就司法精神病院的設置,與會的專家學者大多樂觀其成;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表示,希望 不要直接叫「司法精神病院」,大家一看就知道是犯罪又有精神病;至於法務部尋求地點 ,建議參酌退輔會,在各地有地方醫院,也許有閒置空間,稍微整修來處理,若等地目變 更可能是10年的事,這樣不妥。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10/21/phpMoqQdC.jpg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召開「勿讓思覺失調成為司法與治安破口—如何有效修法建 構司法正義與社會安全網」公聽會。(記者廖振輝攝)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10/21/3327900_1_1.jpg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陳建宏。(記者謝君臨翻攝)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327900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28.2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3359866.A.D14.html

10/22 17:45, 3年前 , 1F
汙名化還不簡單 把病名再改個名字不就好了
10/22 17:45, 1F

10/22 17:46, 3年前 , 2F
覺得 神經病 有吸 就無罪
10/22 17:46, 2F

10/22 17:47, 3年前 , 3F
時力立委王婉諭說,監護處分不是只有年限延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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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47, 3年前 , 4F
應適當分流,以回歸社會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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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47, 3年前 , 5F
謊稱就先送病院監管3年再送刑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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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47, 3年前 , 6F
病人總有清醒時候 反正代價在別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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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48, 3年前 , 7F
好啊 用鞭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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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52, 3年前 , 8F
支持啊,有病就要好好治療,關久點也好,濫報的話就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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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52, 3年前 , 9F
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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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52, 3年前 , 10F
直接刪刑法19條啦!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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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54, 3年前 , 11F
前面不是才一篇新聞 一個女的搶幾百塊然後自稱思覺失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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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54, 3年前 , 12F
結果被發現犯案後才去就診假裝 有夠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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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57, 3年前 , 13F
政府就設立知覺失調專用監獄,照三餐打針。有病就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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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57, 3年前 , 14F
,醫完再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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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7:58, 3年前 , 15F
你得先證明誰是虛偽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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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00, 3年前 , 16F
五樓的主意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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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01, 3年前 , 17F
直接槍斃 反正這人也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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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01, 3年前 , 18F
監獄是用來矯正治療罪犯的地方,思覺失調能治癒嗎?既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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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01, 3年前 , 19F
能殺人應該是送他去見上帝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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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01, 3年前 , 20F
應該就地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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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01, 3年前 , 21F
到底是關起來浪費大家的納稅錢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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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03, 3年前 , 22F
關他一輩子才是最殘忍的事;關5年就放出來?幹,放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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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03, 3年前 , 23F
思覺失調的犯罪預備軍通通跟社會隔離就好了 搞一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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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03, 3年前 , 24F
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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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06, 3年前 , 25F
代價只是口號無需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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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17, 3年前 , 26F
除非自制力夠啦 不然精神病根本不太可能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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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17, 3年前 , 27F
我還是建議精神病犯罪用鞭刑 這種實質的痛苦才可能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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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18, 3年前 , 28F
不然精神病院關到死 二選一夠人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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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32, 3年前 , 29F
思覺失調不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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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8:37, 3年前 , 30F
自稱有就當真嗎?
10/22 18:37, 30F

10/22 18:39, 3年前 , 31F
就關精神病院啊治療到好 費用自負 太快好代表假的
10/22 18:39, 31F

10/22 18:42, 3年前 , 32F
思覺失調可以檢測啊,只是檢測浪費資源,所以避免濫用
10/22 18:42, 32F

10/22 18:45, 3年前 , 33F
犀利法蟲:好麻煩,我還是判無罪再叫法盲怪立委就好
10/22 18:45, 33F

10/22 18:58, 3年前 , 34F
如果要用思覺失調減刑也不是不行啦 犯案後經鑑定確診
10/22 18:58, 34F

10/22 18:58, 3年前 , 35F
的話 直接送醫與社會隔離 褫奪公權 並化學藥物強制
10/22 18:58, 35F

10/22 18:59, 3年前 , 36F
執行治療 治好之後再送一般監獄執行
10/22 18:59, 36F

10/22 19:00, 3年前 , 37F
治療期間不算刑期
10/22 19:00, 37F
文章代碼(AID): #1VaLHwqK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