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吳怡農拋「在家當兵」主張 馮世寬:他是
他就是在講幹話而已
你是在認真什麼
扯啥防衛隊的概念
防衛隊不用軍事訓練嗎?
還民防組織咧..
黃飛鴻組民團都知道把民人組織起來訓練
練拳練棍甚至練陣
一張嘴吹的民防組織有啥
拿瑞士出來說嘴
新兵入伍第1年在所屬軍兵種新兵學校接受為期15周的軍事基礎訓練,此後直到42週歲每
隔1年到部隊參加1 次復訓,共10次,每次19-20天,總受訓時間為300天,士官的總受訓
時間為460-670天,尉官為770-900天,校官為1050-1300 天,將官視情況而定,一般高於
1300天。各級軍官最高服役年限,將官為52歲(可根據需要服役至62歲)。校官為52歲,
尉官為42歲(其中上尉可根據需要服役至52歲)。民兵軍人退出現役後自動轉為民防役。
自1999年1月1日起,公民服民防役的年限由原來的52歲降為50歲。
15周近四個月訓練以後
到42歲之前每年回去訓練一次一共十次每次19~20天
這樣的制度跟台灣現在要改的目標比起來
台灣根本就已經是陽春版的瑞士了
要談民防就不能忽略前面的訓練.
※ 引述《cherish18 (CHIAO)》之銘言:
: 吳怡農的問題,在於他提出的原本是一個防衛隊的概念,強化版的民防組織,但受訪時把
: 他跟「全民皆兵」混淆了。
: 大家一起學學國防知識當然很好!但不是「當兵」就不是「當兵」。全民國防不是全民皆
: 「兵」,建議他下次說話要謹慎小心一點。
: 至於他的主張,若要比照其他國家,比方說瑞士好了,至少要讓服完兵役的男子回家可以
: 配備一套槍以及通信器材,或者很密集的在社區內有小型設施存放武器,且要經常性召回
: 訓練,否則如果真的有戰爭,也派不上用場。
: 但這需要很大幅度的修法或取得共識(帶槍回家、把軍事設備放在社區內),也可能引發
: 其他社會問題。比方說
: 瑞士後來就修法改成只有2000人能夠將槍枝帶回家保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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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152.24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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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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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比照瑞士ok阿~~~
但是別端出一個把每年軍事訓練刻意省略的版本出來期望民間組織就能自成防衛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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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年滿20週歲至42週歲的男性公民必須服兵役。女性公民可志願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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