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5歲女命理師倒追62歲里長 隔年成寡婦!爭800萬遺產結果出爐
看板Gossiping作者wizozc495711 (wizozc49571)時間3年前 (2020/09/30 19:49)推噓9(10推 1噓 17→)留言28則, 24人參與討論串5/7 (看更多)
※ 引述《akko76815 (時間被管理大師)》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
: 丁牧群、黃哲民/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25歲女命理師倒追62歲里長 隔年成寡婦!爭800萬遺產結果出爐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imgur.com/HT7taXX.jpg
: 女命理師陳泓仰6年前25歲時,為北市文山區樟新里里長陳文生算命,依據陳男的命盤認
: 為是她的「真命天子」,甚至不介意當時62歲的陳男足足大她37歲,倒追進而結婚,不料
: 1年後陳男病逝,陳男原有的3名成年子女與陳女因遺產繼承起糾紛,陳女提告主張陳男生
: 前曾立保證書要送她一間房子,否則須給她800萬元,一審認定保證書為真,去年判陳男
: 的繼承人也就是3名子女須在繼承遺產範圍內,給付陳女800萬元。上訴後,高等法院今仍
: 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可上訴。
: 陳女指出,她與陳文生於2015年3月結婚,婚後搬入陳男住處,因與陳男3名子女相處不睦
: ,為了顧及罹癌的陳男須安心靜養,她同意搬離,並與陳男達成協議,約定陳男雖繼續居
: 住原本住處,但應於里長任期2018年屆滿後退休,不再參與里長競選,並另行購置房屋贈
: 與給她,作為2人未來共同住處,若陳男未履行,應給付等值現金即800萬元給她,並約定
: 如果陳男中途死亡,贈與契約立即生效。
: 不料這份契約還沒兌現,陳男於2016年9月病逝,他的3名子女隨即提起婚姻無效訴訟,主
: 張父親與陳女的婚姻由於證人瑕疵在法律上無效,法院一、二審均認定陳男與陳女登記結
: 婚時,其中一名證人並未親自見聞2人有結婚真意,不符結婚要件,均判決婚姻無效。
: 另一方面,陳女以陳男親自書寫的保證書,提起交付贈與物訴訟,要求陳男的3名子女給
: 付800萬元,3子女主張保證書不是父親簽立的,筆跡可疑,就算真的是父親所簽,目的只
: 是讓陳女安心,並無贈與真意,所謂買屋送她其實是借名登記,何況法院已經判決婚姻無
: 效,這份保證書也無效。
: 法官請調查局鑑定所謂贈與房屋保證書,結果指出保證書上筆跡與陳文生的銀行印鑑卡、
: 信用卡簽章等特徵相同,筆跡結構布局、態勢神韻相符,書寫習慣包括起筆、收筆、筆力
: 、筆速、連筆、筆序等細部特徵都相同,因此法官認定保證書確為陳男親簽。
: 此外,保證書寫著:「本人陳文生願意以里長退休(2018年)後一年內購買新屋(800萬
: 元)以陳泓仰老婆為所有人,此致為憑立據為證。若沒履行以等值現金付予。中途死亡立
: 即生效。立據人:陳文生。」一審認定陳男確實有意贈與房屋或現金800萬元給陳女,既
: 然陳男已過世,因此判決他的遺產繼承人、3名子女須在繼承所得範圍內,給付陳女800萬
: 元。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930/5P6TC5YFLNFU5NASHKO6LG6RUE/
: 6.備註:
: 如果是算出不久將亡,那真的很厲害
: 爽拿800萬 人生少奮鬥好幾年了...
這還好吧~我家比較厲害,去年外婆過世請龍嚴辦喪事,他們派了一個女業務(5X歲)來協助處理
沒想到女業務半年後就跟外公(8X歲)結婚變成我的新外婆囉~
我從沒想過連這種都有買一送一的活動!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07.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1466567.A.2F6.html
→
09/30 19:50,
3年前
, 1F
09/30 19:50, 1F
噓
09/30 19:51,
3年前
, 2F
09/30 19:51, 2F
→
09/30 19:51,
3年前
, 3F
09/30 19:51, 3F
推
09/30 19:51,
3年前
, 4F
09/30 19:51, 4F
→
09/30 19:51,
3年前
, 5F
09/30 19:51, 5F
→
09/30 19:51,
3年前
, 6F
09/30 19:51, 6F
→
09/30 19:51,
3年前
, 7F
09/30 19:51, 7F
推
09/30 19:51,
3年前
, 8F
09/30 19:51, 8F
推
09/30 19:51,
3年前
, 9F
09/30 19:51, 9F
推
09/30 19:52,
3年前
, 10F
09/30 19:52, 10F
推
09/30 19:52,
3年前
, 11F
09/30 19:52, 11F
→
09/30 19:52,
3年前
, 12F
09/30 19:52, 12F
→
09/30 19:53,
3年前
, 13F
09/30 19:53, 13F
→
09/30 19:56,
3年前
, 14F
09/30 19:56, 14F
→
09/30 19:58,
3年前
, 15F
09/30 19:58, 15F
→
09/30 19:59,
3年前
, 16F
09/30 19:59, 16F
推
09/30 19:59,
3年前
, 17F
09/30 19:59, 17F
→
09/30 20:00,
3年前
, 18F
09/30 20:00, 18F
→
09/30 20:02,
3年前
, 19F
09/30 20:02, 19F
→
09/30 20:03,
3年前
, 20F
09/30 20:03, 20F
財產的部分我是外孫本來沒我的事 剩下只能說聲恭喜
※ 編輯: wizozc495711 (118.166.107.23 臺灣), 09/30/2020 20:09:21
推
09/30 20:05,
3年前
, 21F
09/30 20:05, 21F
推
09/30 20:06,
3年前
, 22F
09/30 20:06, 22F
推
09/30 20:15,
3年前
, 23F
09/30 20:15, 23F
→
09/30 20:19,
3年前
, 24F
09/30 20:19, 24F
→
09/30 20:22,
3年前
, 25F
09/30 20:22, 25F
推
09/30 20:28,
3年前
, 26F
09/30 20:28, 26F
我怕錢太多會有繼父...
→
09/30 20:32,
3年前
, 27F
09/30 20:32, 27F
※ 編輯: wizozc495711 (118.166.107.23 臺灣), 09/30/2020 20:41:07
→
09/30 23:37,
3年前
, 28F
09/30 23:37, 2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